進入申請永久綠卡階段,是否就可以申請拿回投資款?是否需要等到永久綠卡獲批才能拿回投資款?
這個問題涉及老法與新法的區(qū)別。老法的要求并非是在獲得永久綠卡獲批后才能拿回投資款,而是在拿到條件綠卡的 2 年之后便可以申請拿回投資款。
具體來說,條件綠卡 2 年期滿是遞交永久綠卡申請的時間點,當我們遞交了 I-829 階段的申請后,實際上就可以去收回投資款了,這是老法的規(guī)定。
關(guān)于新法,目前仍處于司法爭議階段。在新法做變更的過程中,最壞的結(jié)果可能是回到老法現(xiàn)在的要求,即獲得條件綠卡 2 年之后收回投資款,這是一個明確的底線要求。
當然,根據(jù)新法目前的法律框架,資金進入 EB-5 項目 2 年之后就可以撤回。需要注意的是,市面上幾乎不存在 2-3 年的項目,這類項目風險極高,這是現(xiàn)行的實際情況。
特別聲明:以上內(nèi)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nèi))為自媒體平臺“網(wǎng)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wù)。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