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新版《火災統計管理規定》5月1日起施行調整火災損失等級劃分標準
本報訊 記者劉欣 國家消防救援局、公安部、應急管理部、國家能源局、國家林業和草原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近日聯合印發《火災統計管理規定》,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1996年由公安部、原勞動部和國家統計局聯合印發的《火災統計管理規定》同步廢止。
新版《火災統計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將歸口管理部門由公安部調整為國家消防救援局,規定由國家消防救援局牽頭建立火災數據共享通報機制,匯總掌握全國的火災情況?!兑幎ā费娱L了火災死亡統計時限,增加了“受災戶”火災等級劃分標準,調整了火災損失等級劃分標準。根據火災傷亡救治資料和醫學研究臨床數據,將火災死亡統計時限從7日延長至30日。在對城鄉居民家庭火災的統計中,重新將“受災戶”列入火災等級劃分標準,明確了“戶”與“受災戶”的定義和計算方法。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將原“1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對應的“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火災損失等級劃分標準,分別調整為“3000萬元、1億元、3億元”。
《規定》增加了“輕微火災”分類。在分析火災歷史統計數據的基礎上,綜合考慮我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城鎮農村、東部西部的收入差距,在“一般”火災等級中增加“輕微火災”分類,明確“無人員傷亡且直接財產損失低于1000元的為輕微火災”,并規定了現場登記統計輕微火災的工作機制。(劉欣)
(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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