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民呼我為
近日,網友投訴溫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專家門診排班不合理。
具體情況如下:
事件經過:2023年2月19日下午,我母親因外院檢查提示子宮腫瘤,專程赴溫州市第一人民醫院婦科專家門診(掛號費150元,就診序號為下午場次)尋求診寧方案。
但存在以下問題:1.候診時間過長:該專家下午接診30余位患者且需兼顧手術,實際就診時間延誤至17時后;
2.重復檢查問題:雖攜帶外院當日B超報告(附影像資料),仍被要求重新進行本院超聲檢查;
3.流程設計缺陷:因檢查科室下班未能當日完成B超,需2月21日二次來院檢查,且須第三次掛號(預計2月23日)方能獲得診療建議。
家住異地(單程100公里),三次往返產生巨大時間與經濟成本。
二、核心質疑1.檢查互認制度執行問題:根據《浙江首醫療機構間醫學影像檢查資料互認工作實施方案》,子宮腫瘤作為慢性病范疇,應屬醫學影像檢查互認項目,外院B超遭拒缺乏依據;
2.就診流程合理性:-專家單日下午接診量超30人+手術安排,存在超負荷接診嫌疑-檢查、診療環節割裂導致患者重復掛號(累計需3次來院、2次專家號)-單次專家號僅開具檢查單,未體現相應服務價值(掛號費150元次)
三、詆求反饋:
訴求1:退還未產生實質服務的150專家掛號費用,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第十八條"經營者應按約走提供等價服務",2月19日就診過程中僅開具檢查單,未進行病情分析或治療方案溝通
訴求2:實行專家接診量限額管理,依據原衛生部《醫院工作制度與人員崗位職責》第三章規定"專家門診應保證單患者問診時間”婦科專家半日接診量不超過15人次(當前為30+人次)
訴求3:落實醫學影像互通機制,依據浙衛發(2021〕15號文件明確規定子宮腫瘤屬檢查結果互認病種
對此,溫州附一院回復:
1、您反映的150元掛號費,是我院特需門診掛號費,預約時系統和工作人員會提前告知收費價格。
醫生在接診后為患者開單、開藥、咨詢、解讀報告等醫療行為,均可按規范收取掛號費。
2、由于B超報告受檢查醫生的操作和臨床經驗影響較大,若要在我院進步治療,醫生會建議在我院復查。另外,若患者距離上次檢查時間間隔較長,或病情發展可能會在存在大小、位置上的變化,為保障診斷準確性,仍需復查。
3、根據《掛號工作制度》號源僅當天有效,若患者可以接受其他醫生復診,B超復查當天,也可同時預約門診醫生復診,避免為解讀報告再跑一次醫院。
4、我院特需門診根據規定在“放號"時限號30個,由于患者看診時長不同,若醫生門診時間足夠,會為現場患者提供加號,而加號患者會出現等候時間較長的情況,建議提前預約就診。
5、若患者當地醫院有參與“檢查檢驗互認共享平臺”,我院系統會有提醒,但并非所有項目是強制互認。醫生根據診療需要,可以給予復查醫囑建議。
6、若您仍有疑問,可在在工作時間聯系:555****035,提供患者信息,以便核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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