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解決市城區住房困難群體住房問題,依據《濮陽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試行)》、《濮陽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市城區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條件和標準的通知》等相關政策,現開展2025年市本級公租房實物配租申請報名,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剩余配租房源情況
●本次配租的公租房房源為蘇北小區(位于盤錦路東、蘇北路南)、南苑小區(位于花園路南、樂居路西)、康居花園(位于石化路南、長慶路西)、東方花園二期(位于綠城路北、歷山路兩側)等分配剩余配租房源,戶型主要有兩室一廳、一室一廳、單間。
申請對象
申請公租房實物配租應當以家庭為單位,每個家庭確定1名符合申請條件的家庭成員為申請人,其他家庭成員為共同申請人。原則上以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戶主作為申請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申請人由其監護人委托申請。申請人與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間應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撫養關系。
申請條件
(一)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公租房實物配租
1.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為本地常住城鎮居民戶口;
2. 經民政部門認定為低保、特困供養、低保邊緣、剛性支出困難人員及家庭的;
3.在市城區范圍內無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6平方米以下;
4.單身家庭提出申請的,申請人須年滿30周歲。
(二)城市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職工及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申請公租房實物配租
1. 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具有本地常住居民戶口,或非本地常住居民戶口且在本地新就業職工及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
2. 在市城區范圍內無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6平方米以下
申請需上傳材料
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低收入證明(民政部門出具的低保、特困供養、低保邊緣、剛性支出困難證明)、不動產證明、勞動合同或社保繳納證明(新就業職工及外來務工人員)、畢業證等學歷證明、工商營業執照(新就業職工)等,以及市本級公租房管理部門認為需要提供的其它證明材料。
申報方式及流程
本次市本級公租房實物配租申請采用線上申報、線下輔助方式進行。
1.線上申報
申請人通過支付寶→進入“豫事辦”→在“推薦服務”中選擇“一件事專區”→選擇“申請公租房”→按照提示選擇“省份(河南)”和“地區(濮陽市→濮陽市)”→進入信息填報頁面后,申請人按照要求填報信息并上傳證明材料后提交申請。
2.線下輔助
在陽光大廈二樓設置服務窗口,主要提供線下輔助填報服務。
申報時間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開始啟動申報工作。
分配原則及要求
按照申請家庭通過申請取得市本級公租房實物配租輪候資格的時間順序,依次在市本級剩余公租房房源中進行選房,直至全部完成配租。
取得市本級公租房實物配租輪候資格的申請家庭,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選房或簽訂租賃合同的,視為放棄,不再保留其輪候資格。
房源全部配出后,再申請公租房實物配租保障的,進入輪候庫,待有新的房源后進行配租。
咨詢電話
咨詢電話:0393-6665121 0393-6665899
來源:濮陽市房地產事務中心
編輯:王冰潔
責編:劉向敏
審核:韓 波 孫 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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