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夜間行車撞傷5人,
170萬元保險限額無法覆蓋
近300萬元的索賠,
傷者家屬與肇事方矛盾重重。
人民法院將司法溫度
注入矛盾化解全過程,
妥善處理這場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
真正實現案結事了人和。
夜間行車引發事故,巨額醫療費誰來負責?
2023年某日晚,司機高某(文中均為化名)駕駛貨車搭乘葉某途徑瀏陽市鎮頭鎮某路段一路口時,由于夜間行車操作不當,且未與路邊行人保持足夠安全距離,撞傷行人黃某、蔣某和袁某后,車輛側翻又撞向對向行駛而來的朱某車輛。
此次事故造成黃某一級傷殘、袁某八級傷殘,高某、葉某、蔣某輕微受傷,兩車受損。經瀏陽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認定,高某承擔全部責任,其余人員均無責任。
事故發生后,高某貨車投保的保險公司針對傷情最嚴重的黃某和袁某進行了醫療費賠償,其中賠償黃某50萬元、袁某3.8萬元。
然而,黃某的傷勢非常嚴重,賠償金額不足以支撐其住院所需費用。黃某的妻子四處找親朋好友借錢,但仍然是杯水車薪。
由于事故涉及多名傷者,保險公司遲遲無法作出賠償方案。黃某的妻子向高某索賠,卻發現高某以幫別人開貨車為生,名下沒有財產,也沒有穩定的收入來源,日常收入只夠維持基本生計。
雙方協商未果,無奈之下,黃某向法院提起訴訟。
司機雇主+5名傷者共同納入訴訟,一攬子解決難題
收到案件材料后,承辦法官羅文偉進行了深入調查。他發現,案件還存在一位必要共同訴訟參與人,即高某的雇主羅某,羅某還是事故貨車的所有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黃某遂依法申請追加羅某進入訴訟。
與此同時,羅文偉還考慮到,該案共有5名傷者,若僅就黃某的案件進行處理,其余4名傷者后續起訴,可能面臨多次訴訟以及履行不到位的問題。
“要想妥善化解糾紛,需要透過案件爭議,把握背后的訴求,平衡各方利益,才能真正實現案結事了。”羅文偉表示。為了一攬子解決糾紛,他又通知其余4名傷者加入訴訟。
解決了“人”的問題,“錢”的問題也隨之暴露出來。經核算,5名傷者因事故導致的醫療費用及傷殘賠償金等共計近300萬元,而現場勘查后保險公司能夠賠償的金額僅有170萬元,無法覆蓋所有傷者的賠償訴求。
“我家經濟情況不好,上有老下有小,實在是拿不出這么多錢。”高某訴說著自己的難處。
“雖然我是高某的雇主,但車禍不是我造成的,讓我一人承擔賠償責任,我無法接受。”羅某說。
“高某無力支付賠償款,羅某又不愿意賠錢。明明我們才是受害方,現在卻連賠償款都拿不到。”黃某的家屬哭訴著表示。
“大家先別急,你們的訴求是盡快拿到賠償款,我們心平氣和地溝通,糾紛才能盡快得到解決。”羅文偉溫聲勸解道。
“全鏈式調解”解心結,200余萬元賠償履行到位
通過當面或微信溝通、線上視頻認證等方式,羅文偉詳細聽取了各方當事人的訴求,認真梳理歸納爭議焦點,計算5名當事人的賠償數額,對保險人、侵權人應當承擔的費用進行分類,平衡各方利益。在征求當事人同意的基礎上,羅文偉決定用司法調解化解此案。
在瀏陽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工作人員和特邀調解員的配合下,羅文偉耐心地對羅某進行釋法明理:“你是車輛的所有人,高某也是你雇請的,根據法律規定你是有賠償責任的。如果司機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你可以向其追償。”他又打出感情牌:“黃某現在臥床不起,全靠他妻子一個人支撐全家,人家也不容易啊!”
經過多輪調解,羅某認識到此次交通事故中自己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表示愿意賠償;保險公司也表示將按照保險合同約定履行賠償義務。
最終,各方就賠償數額達成一致意見:賠償黃某200余萬元,其中保險公司賠償143萬余元,羅某賠償57萬余元;賠償袁某54萬余元,其中保險公司賠償25萬余元,羅某賠償29萬余元;由羅某賠償蔣某3000元;葉某、高某、蔣某自愿放棄部分保險賠償權利。
日前,200余萬元賠償款已全部履行完畢。
交通事故案的妥善處理,不僅關系著受害者家屬能否重拾生活的勇氣,更影響著整個社會對法治文明的信仰。湖南法院將始終踐行“如我在訴”,做深實質解紛工作,在嚴格公正司法的同時兼顧司法溫度,努力提升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和滿意度。
來源:瀏陽市人民法院
作者:羅文偉 陳梓嫻 編輯: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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