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巴克“貓爪杯”,是很多咖啡迷的“心頭好”。但如果你是通過網上購買,則有可能買到仿冒品。4月24日無錫市濱湖區檢察院舉行的“知識產權檢察工作白皮書”新聞發布會上,檢察機關就向媒體披了“張某某、唐某某等假冒星巴克注冊商標案”的辦理內幕,被告人張某某等人因售賣假冒“貓爪杯”被判刑。
2021年4月27日,無錫市公安局梁溪分局接到市民報警稱,自己通過網店途徑購買到了假冒的星巴克保溫杯,即該品牌粉絲俗稱的“貓爪杯”。之后,警方對張某某以銷售偽劣產品立案偵查。
2023年11月20日,經過深入偵辦,公安機關以張某某、唐某某涉嫌假冒注冊商標罪、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向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
經審查,檢察機關確認,2020年9月至2021年3月間,被告人張某某未經星巴克公司許可,從他人處購買無標的仿制星巴克“貓爪杯”形狀的玻璃杯后,雇傭他人對上述玻璃杯張貼星巴克logo及花紙,以此假冒星巴克貓爪杯并向涉案人員、網店店主王某某(已判刑)銷售共計人民幣6.3萬余元。
2021年4月至2021年9月間,張某某為降低犯罪成本,伙同被告人唐某某(系張某某丈夫),通過購買仿制的貓爪杯內外膽、自行加工合口的方式生產無標的貓爪杯,后張某某又雇傭他人對無標的貓爪杯張貼星巴克logo及花紙,以此假冒星巴克貓爪杯并繼續向王某某銷售共計25萬余元。
經綜合考慮,最終,檢察機關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對張某某等人的違法行為進行認定。
之后,檢察機關通過多種渠道與權利人(星巴克)在國內的代理機構取得聯系,送達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權利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告知權利救濟途徑和訴訟進展情況。立足知識產權綜合履職,探索開展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確認相關方面的訴求后,邀請訴訟代理人至檢察機關現場閱卷,就涉案人員地位作用、違法所得及該案非法經營數額交換意見。
后檢察機關與法院積極溝通協調,就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制度達成共識,促成刑附民訴訟程序順利啟動。
2024年5月底,濱湖區檢察院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對張某某、唐某某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之后,當地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采納檢察機關起訴意見和量刑建議,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分別判處被告人張某某、唐某某三年至一年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人民幣十七萬至三萬不等罰金,賠償原告人星巴克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十八萬元,并適用緩刑。
案件承辦檢察官4月24日接受記者采訪時稱,偵辦該案的過程中,為保障被侵權人的合法權益,檢察機關積極推動并支持品牌方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切實降低其維權成本、減輕程序訴累,維護公司利益。同時,案件辦理過程中強化了偵查監督,通過銷售端資金流反向追蹤,向公安機關提出補充偵查意見20余條,一舉查獲銷售端的三個源頭制假窩點。目前,涉案的4件6人已全部歸案。
同時,為提高庭審效率,檢察機關注重庭前溝通,為應對庭審做好充足準備。庭審中,公訴人向被告人釋法說理促使被告人當庭自愿認罪,并自愿對權利人進行民事賠償,庭審現場取得了良好的指控效果,指控的罪名及量刑建議均得到法院判決認可。
品牌當事方向檢察官送錦旗
同時,該案的辦理也獲得了品牌方的極大認可。4月17日上午,星巴克全球知識產權執行總監、星巴克公司中國區知識產權法律顧問及律師一行3人專門到濱湖區檢察院開展知識產權保護交流座談會,并向該院贈送錦旗,感謝檢察機關在該品牌商標權益保護方面作出的努力。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張建波
校對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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