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歲男童喬喬 圖源受訪者
封面新聞記者 郝瑩
山西運城臨猗縣“生母繼父虐死10歲男孩”案一審,將于4月25日在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二次開庭。4月23日,男孩生父張先生告訴封面新聞記者,自己接到法院通知,將前往庭審現場,目前暫未獲知案件取證進展。“希望給孩子討個公道。”此前,被告人謝某某、王某某,被檢方以故意傷害罪、虐待罪起訴。
2023年5月初,張先生得知10歲的兒子喬喬(化名)離家出走失蹤,張先生在社交平臺多次發布尋人信息。孩子失蹤前,由其生母謝某某和繼父王某某撫養,兩人也在社交平臺發布尋人啟事,哭訴找不到孩子。
2023年5月8日,臨猗縣公安局發布協查通報稱,接到謝某多報案,稱其兒子喬喬在臨猗縣臨晉鎮下豆氏村離家出走。臨猗警方表示,如有線索請與臨猗縣公安局刑偵大隊聯系,公安機關經核實后給予1萬元獎勵。
2023年5月24日,山西運城臨猗縣公安局發布警情通報稱,5月4日,臨晉鎮居民謝某某向臨猗縣公安局報案,稱其10周歲的兒子張某某5月3日凌晨離家出走,請求臨猗縣公安局幫助尋找。
△臨猗警方通報
臨猗縣公安局于2023年5月23日找到失蹤人員張某某,已確認死亡。目前,犯罪嫌疑人謝某某、王某某被臨猗縣公安局抓獲,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據大皖新聞,該案起訴書顯示,案發當天,10歲的張某某被生母謝某某、繼父王某某先后長時間毆打。經鑒定,被害人張某某符合腰背部、臀部、四肢等部位被鈍性外力長期反復多次擊打,致軟組織缺血、挫傷、變性、壞死引起腎臟等器官功能減退合并創傷性休克而死亡。
檢察院認為,被告人王某某、謝某某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犯罪手段極其殘忍,犯罪后果極其嚴重,并且均一人犯數罪,應當數罪并罰。以故意傷害罪、虐待罪對兩人提起公訴。
此外,起訴書還顯示,被告人謝某某、王某某于2022年2月份登記結婚,在此后長達一年多的時間里,二人對張某某進行了長期虐待。
第二次開庭前,張先生告訴記者,25日是本案第二次開庭,自己并不了解案件取證情況,這次會前往庭審現場,希望能給孩子討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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