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訊(記者 熊璽 文/圖) 4月23日,西安市雁塔法院知識產權巡回審判法庭在秦創原·雁塔·企業服務攻堅中心公開開庭審理了原告中某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告西安中某科技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庭審現場邀請多名企業代表及公民代表進行旁聽。該案由李多萌法官擔任審判長,與審判員郝杰、孟元元共同組成合議庭審理。
原告中某股份有限公司訴稱,其擁有“中某”“某達”系列商標專有使用權,被告未經原告許可,擅自在其網站上使用原告注冊商標并將其作為企業名稱的組成部分,在商品宣傳廣告界面等多處使用含有“中某”等字樣,被告的行為必然導致消費者產生其與原告存在某種特定關系的誤認或者混淆。被告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應當承擔停止侵權及賠償合理損失的責任。
被告西安中某科技有限公司辯稱,原告的訴訟請求已超過訴訟時效,自己銷售的是原告合法投放市場的正品,符合商標權利用盡原則,不構成侵權,也不構成不正當競爭。
合議庭在庭審過程中從查明案件事實出發,緊緊圍繞雙方的爭議焦點,引導當事人充分舉證、質證并進行法庭辯論,整個庭審過程規范嚴謹、節奏緊湊、脈絡清晰、重點突出,該案將擇期宣判。
庭審結束后,旁聽人員均表示,通過旁聽本次庭審現場,零距離感受到了法律的威嚴,一方面警示企業嚴守法律紅線,避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另一方面通過司法案例強化企業對自身創新的保護意識,為相關從業者提供了寶貴的經驗借鑒。今后將不斷加強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的學習,切實提高法治素養。
此次巡回審判呈現了一堂生動的知識產權保護公開課,進一步提高了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幫助企業預防法律風險。下一步,雁塔法院將持續釋放宜商環境“新鮮的法治氧氣”,不斷厚植營商環境富饒的法治沃土,努力以高質量司法服務保障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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