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治日報
4月23日,
話題#多名觀眾反映被演唱會座椅扎傷#沖上熱搜榜,
引發網友關注。
近日,
有多位網友在社交平臺發帖稱,
4月19日在江西九江市體育中心
觀看巨星演唱會時,
被看臺座椅外露的玻璃纖維扎傷,
腿部出現不同程度的
瘙癢、疼痛癥狀,
去醫院后醫生診斷為
遭“玻璃纖維”扎。
部分當事人認為
是場館中的座椅出現問題。
在嘗試了不少辦法后,
刺痛感仍未得到明顯緩解,
目前正在維權中。
該帖子評論區中,
不少當晚的觀眾也紛紛發聲,
稱自己也有類似的遭遇。
圖為現場網友拍攝的演唱會座椅。(圖源網絡)
據九江發布消息,4月19日晚,“2025聲動九江 巨星演唱會”在八里湖新區體育中心震撼開唱。蘇有朋、楊丞琳、胡彥斌、黃霄云等知名藝人齊聚潯城。該演唱會的主辦方為江西智友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4月23日下午,媒體記者聯系到九江市文化廣電旅游局辦公室,接線人員稱已經接到了反映,正在積極處理?!芭e辦演唱會的九江市體育中心是九江市文化旅游發展集團的資產,已經在跟他們溝通了?!?/p>
媒體記者隨后致電九江市文化旅游發展集團,工作人員表示,對于此事領導高度重視,現在已經成立了專班,正在進行多方核查,并且聯系上了部分受傷的觀眾,達成了初步的調解意見。針對觀眾提出的導致玻璃纖維扎傷的問題,工作人員表示,目前沒有發現座椅老化的情況,具體的原因還在核實,并對場館安全開展整體檢查。
此事引發網友熱議,
部分網友對演唱會場館的安全性
表示擔憂,
認為在大型活動中
觀眾的安全應當被放在首位;
也有網友對該事件的責任劃分問題
表示關注,
希望有關部門能夠徹查此事,
給觀眾一個滿意的交代。
那么,
多名觀眾稱被演唱會座椅扎傷,
誰該為此事擔責?
責任如何劃分?
看演唱會被座椅扎傷,
受傷觀眾該如何維權?
有哪些救濟途徑?
一起來看《法治日報》律師專家庫成員、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馬麗紅律師的專業解讀!
1、多名觀眾稱被演唱會座椅扎傷,誰該為此事擔責?責任如何劃分?
馬麗紅:涉及到責任問題,需要考量如下因素:首先是場地管理方的責任。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的規定,場地管理方應對觀眾承擔安全保障義務,該義務包括對場館設施(包括座椅)負有安全保障義務。若因座椅材質缺陷或維護不當導致觀眾受傷,場地管理方應承擔直接責任。其次是演唱會主辦方的責任。作為活動組織者,依據《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的規定,主辦方需對演出場所的安全狀況進行核查,如果未盡到與觀眾之間的合同義務的,需承擔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再次,也需要考量座椅生產商和供應商的責任。若因座椅質量缺陷(如玻璃纖維外露)導致觀眾受到人身損害,依據產品質量的規定,生產者應承擔產品責任;銷售者也應承擔連帶責任。
2、看演唱會被座椅扎傷,受傷觀眾該如何維權?有哪些救濟途徑?
馬麗紅:受傷觀眾首先可以通過協商調解方式,與場館、主辦方協商賠償,要求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精神損害賠償等,若構成傷殘還可主張殘疾賠償金。其次,消費者還可通過行政投訴方式,向當地文旅部門或市場監管部門反映情況,要求對場館安全或產品質量問題進行調查并進行查處。如果協商或行政投訴途徑都無法解決問題,消費者也可通過民事訴訟維護自己的權益,比如可以主張場館方、主辦方違反安全保障義務,或生產者產品缺陷侵權。也可向主辦方主張未提供安全服務,違反合同義務。
無論通過哪種方式維權,消費者首先要進行證據固定,保留門票(合同關系憑證)、醫療記錄、傷情照片、現場視頻、其他證人證言等,必要時申請公證。如果選擇通過司法途徑維權的消費者,需要注意人身傷害適用1年訴訟時效,盡早主張權利。
作者|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朱嬋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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