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知識產權日
在第25個“世界知識產權日”來臨之際,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司法裁判示范引領作用,聚焦一起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通過“庭審+對話”的形式生動展現了司法對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的引導作用,向社會傳遞知識產權保護的法治聲音。
4月24日下午,徐州中院公開審理了一起涉企業字號“撞車”的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由市中院黨組書記、院長顧韜擔任審判長,與審判員單雪晴、吳曉志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
原告主張其成立于2003年,2010年起更名為“中某”公司,經過長期經營,原告先后在全國范圍內成立多家分公司、子公司,并在業內獲得多項榮譽。被告作為同業競爭者,在明知原告企業名稱具有較高市場知名度的情況下,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將“中某”同樣使用到被告企業名稱中,導致消費者混淆,構成不正當競爭。故請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權,賠償損失。
被告則認為其公司雖然成立于2019年,但與原告在經營業務、經營地域上均無交叉,且原告不具備市場知名度,以“中某”命名的公司有上百家,因而不構成不正當競爭。
被告一審敗訴后提起上訴。二審過程中,圍繞原告公司字號是否有一定影響力、被告使用“中某”字號是否造成市場混淆等爭議焦點,法庭深入細致地進行了事實調查,雙方當事人也展開了激烈的辯論,直觀呈現了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審理中的審查要點、爭點及難點。
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高校學者、徐州海關、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江蘇淮海科技城創新服務中心等社會各界人士參加了案件的庭審觀摩活動。
庭審后,圍繞不正當競爭主題,徐州中院組織召開調研座談會,圍繞庭審內容、自身工作實際以及社會關注熱點問題展開交流、討論。
省人大代表、省法院特約監督員夏軍武表示,市場競爭行為日趨多樣化,行為模式和方式都有別于傳統的混淆假冒、虛假宣傳行為,如何認定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需要司法實踐不斷探索。希望法院能夠充分發揮審判引領作用,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
市人大代表秦福溶表示,作為專業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從業人員,在日常工作中確實遇到了很多專業難題,既有維權難點,也有遭遇惡意維權的痛點,庭審觀摩活動很及時,很直觀,對自己的工作很有啟發,希望法院能夠進一步加強司法延伸服務,將法治理念傳遞到千家萬戶。
市政協委員尹志強表示,隨著企業經營規模不斷擴大,經營者品牌意識的增強,企業字號與商標權、字號與字號間的“撞車”問題頻發,建議法院進一步針對企業字號的規范使用進行普法宣傳,加強指引。今天的庭審是一場生動的法治課,讓大家直觀地了解到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項。
江蘇師范大學知識產權發展研究院執行院長張春艷教授就不正當競爭糾紛的理論和實務問題進行了深入探討,指出在現代競爭語境下,競爭行為的多元性將成為研究熱點,希望以后加強院校合作,將理論與實踐深度結合,共同為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發展貢獻力量。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糾紛處副處長陳莉介紹了我市反不正當競爭行政執法工作的概況,表示將進一步加強與企業、法院的常態化溝通交流,強化反不正當競爭監管執法,暢通行政保護與司法保護的高效銜接,共同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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