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L 3454
“很久以前我們被家長告過四次,我們很坦然站在被告席上并接受結果。”
2025年2月,北京慧靈發生了一起學員摔倒顱內出血的事故。在對事故進行責任認定和協商賠償的過程中,慧靈智障人士服務機構(以下簡稱“慧靈”)創始人、71歲的孟維娜女士鼓勵家長通過訴訟來解決爭議。
“我堅持鼓勵家長通過訴訟解決此事,我認為這樣對家長、對機構和對行業都留下教育意義。”
4月,廣州慧靈也發生了一起學員被骨頭卡喉,因延誤最佳治療時機導致學員肺部感染進ICU的事故。
孟維娜也選擇了主動“揭短”,自己曝光了這起事故。
作為國內成立最早、分支機構最多、服務能力最強的成年智障人士服務機構之一,慧靈是很多智力障礙人士父母首選的托養機構。而如今分支機構超過40家、日常直接服務對象已經超過2100人的慧靈,也面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
孟維娜在主動曝光機構的事故時,也坦言:“我特別堅持走法律!這本來慧靈有明文規定的,我呢,習慣在風浪中成長。”
昨日,大米和小米與孟維娜對話,請她一起來探討心智障礙患者意外事故各方的權利責任的邊界在哪里?
文 | 衛衛
編輯 | 譚萬能
學員顱內出血
事故暴露北京慧靈管理漏洞
大米和小米:可以說一下北京慧靈事故是怎么回事嗎?
孟:根據家庭輔導員小武姨的記錄:
2月20日早上7點多,北京慧靈天佑家住宿的孤獨癥女學員晨晨一早一次又一次拉大便在床上和褲子里,小武姨幫她清洗一遍又一遍,洗澡后幫她吹干頭發時晨晨昏迷了,緊急報告上司和家長,呼叫120送醫院(救護車醫生問是不是低血糖造成昏迷?),到了醫院照CT診斷為顱內出血,決定轉院手術。
經家長詢問,小武姨才說,當天晨晨在廁所摔倒過,小武姨的解釋是:摔跤在前,當時孩子一點都沒有異常表現,后來還鬧騰了一會,隔了半小時突發昏迷……
小武姨說自己沒把昏迷和摔傷連在一起,沒意識到這是顱內出血,更沒有意識到她的昏迷和摔跤有關,顱內出血是去到醫院經儀器檢查后得出的結論。
小武姨承認忘記第一時間上報摔倒的細節,但不承認是瞞報謊報。
這使家長很生氣,第一,沒有第一時間報告晨晨有摔倒等于耽誤搶救,第二,把晨晨當天早上的行為還有平時的行為問題說成是原因(雖然晨晨確實有搖晃身體、不斷把頭往墻上或硬物上磕的習慣,以及會發脾氣),這對受傷的晨晨不公。
為此,家長去天佑家查監控,但臥室和廁所按照規定是隱私場地不應裝監控,而客廳的監控卻是沒有鏈接,小武姨的解釋是春節前(1月底)更換家具,鏈接線需要在新柜背板挖個洞,還未來得及重裝。
大米和小米:北京當事家長對事件有什么意見?
孟:家長一直認為這次事故慧靈應負全責,因為孩子托付在慧靈,出事了就是慧靈負全責。
家長最初要求賠償醫療費+住院期間陪護等費用+后期康復營養費等等,合計15萬元。經機構與家長多次溝通,而我說賠償是應該的,但這個15萬元會不會過高了?
北京慧靈任何支付都要經得起歷史考驗!畢竟慧靈的資金來自全體家長和募捐,賠償必須先要權威鑒定責任,我建議家長通過法律途徑再得到合理解決。
但家長考慮到走法律的時間成本太高,做出了最大讓步,最終要求賠付8萬元。北京慧靈已經支付,并與家長簽署了一次性賠償協議。
其實在我心里,這樣的互相理解也有副作用的,到現在,我對事件的真相還是不清不楚,我只是出于心疼晨晨受傷和理解家長愛女心切而同意支付8萬元。
到底慧靈需要承擔多少責任,隨著事情的和解,缺失了第三方對事故責任分屬的公平裁量的依據。這個事故對慧靈改善改革服務,好像并沒有起到明顯作用。
大米和小米:當事員工的意見呢?
孟:出事在2月20日,小武姨于2月24日寫出事發報告。里面小武姨提到當天有5男4女9個學員住宿,配有一男一女2名工作人員。
平時也一樣,只要有一個學員發生情緒行為或其他計劃外事情,就會影響整體的秩序。小武姨說當天她自己憋著大小便上班的,連上廁所的時間都沒辦法騰出來。
事后,對照制度,北京慧靈主任扣罰了30分,家庭輔導員全扣。小武姨對此感到很委屈。
2003年,北京慧靈的四合院
大米和小米:您自己呢?
孟:我們高管閱讀小武姨的記錄,思緒太多——慧靈按照制度,社區家庭的人手是1.5:6,這個人手比是一筆經濟賬而不是需求賬,如果多配人手,就需要家長增加交費,但有多少家長愿意呢?
目前,北京慧靈服務孤獨癥為主,收費連吃帶住每月工作日收6000元,而北京的租金大家可想而知。
我不在現場,但也認識晨晨。她當天在慧靈的行為,小武姨寫得很詳細,但為什么小武姨沒有一開始就說明有摔跤,致使家長認為小武姨是故意瞞報謊報?
我和家長一樣,都特別不滿意說孩子的刻板磕頭動作是造成受傷的原因。
小武姨的解釋是:摔跤在前,當時孩子一點都沒有異常表現,后來才突發昏迷,小武姨當時沒把昏迷和摔傷連在一起,沒意識到這是顱內出血,更沒有意識她昏迷是因為顱內出血。
顱內出血是去到醫院經儀器檢查后得出的結論。小武姨承認當時忘記報告摔倒細節,但不承認是瞞報謊報。
這一點,我真是很疑惑,但我既不能不相信員工,也不能完全相信員工的一面之詞,發生在臥室和廁所里的事情,又沒有監控。
家長另一個意見認為出事48小時之內,沒有接到機構領導人的任何慰問。
我反思自己,從業40年,經歷和學員的生離死別很多次,也曾因為事故被家長告上法院。當2月20日我接到北京慧靈告知,我立即就在高管群里報告和警醒了各地慧靈要吸取教訓,但確實沒想到自己要親自飛北京,后來我飛北京了,當面向家長道對不起。
而北京慧靈連辦公連一線人員,本來才幾個人上班,服務都是中重度的學員,出事后小武姨要去醫院陪護,人手就更加顧不上。
這些都是我要堅持走法律分清責任的原因。我認為應該賠,但責任的性質和大小是賠多少的依據。
鼓勵家長走法律途徑
慧靈和行業的改善提升都需要“倒逼”
大米和小米:4月廣州慧靈出事后,您主動提出曝光事件,不怕事情鬧大嗎?
孟:北京慧靈的事故算已經處理完畢,而廣州慧靈的傷員還躺在醫院。深圳守望家長組織已經來了公函,代理家長向慧靈提了要求。
守望有言在先不想暴露當事人的隱私,因此我覺得以北京慧靈的案例來探討比較穩妥。
我也不想得罪守望,因為秘書長是“前慧靈人”,而事物規律就是“屁股在哪里就決定了腦袋在哪里”,我很尊重她。我看到家長組織強勢起來,這就是社會的一個進步!
家長都很心疼孩子受傷,提起來都很悲憤甚至憤怒,只要出事,平時再好的關系都可能瞬間就變成“不共戴天”。
我們也是一樣的心疼孩子,很理解家長,同時肯定也有“自保”的心態。
所以我建議以北京慧靈事故為例,因為事件已經處理完畢,曝光因為我覺得慧靈的改善和改革需要“倒逼”!
廣州慧靈農場
大米和小米:為什么慧靈最近接連出事,原因是什么?
孟:每一件事都是在“倒逼”。
在2023年年底開始,慧靈集團總部就北京慧靈收費低和資金緊張,安排人手日夜上班疲勞工作存在潛在危機的事情,提出整改。
舉措之一就是做“減法”撤銷服務或合并,但遲遲下不了決心。
這次事件,是一個上天啟示,必須徹底解決運營困難和問題,必要時關停機構。
現在服務機構越來越多,形式也越來越多,家長選擇服務的機會多了,淘汰一兩家不優質的慧靈,正是市場的選擇!
不過,也請注意,如果各機構都在選擇比較好服務的對象,那些重度的和情緒行為嚴重的對象,他們怎么辦呢?
做心智障礙群體的服務,風險是客觀存在的,但可控制在百分之一,盡可能杜絕大事故(類似要進ICU的程度)。
據我估計,行業不同機構的事故率都是差不多的,但報不報告,曝不曝光取決于所在機構的宗旨和管理風格。
很多事故并不屬于隱私,沒有必要隱瞞。我在慧靈在行業,大家都知道我有名的“自黑自曝”,這取決于我的價值觀和性格。
比如,我大前年向100多人借錢買平生第一套房子,誰知交樓時發現質量極差,而開發商正是以前捐贈至靈校舍的開發商,大家勸我好好求人解決吧,而我偏偏認為“雞蛋碰石頭可以公益救贖黑暗的房地產”。我就選擇訴訟!
有些人怕耗費時間精力走法律,而我覺得訴訟正是鍛煉慧靈管理層必須的成長課程。
2024年慧靈集團年會
大米和小米:2023年慧靈集團峰會上提出“直營做減法、加盟做加法”的決定,為何有這樣的想法出現?
孟:慧靈以品牌共享、技術共享和一般合作的方式,目前一共開了40家直營和加盟機構,一半直營一半加盟。
加盟店很多是家長辦的,家長出錢出力,用心程度比職業經理人高,直營店由集團出資,機制決定了,不一樣。
大米和小米:慧靈作為一個全國統一的品牌,會不會擔心出現一損俱損的情況?您選擇把問題公開,是不是也有這方面的考量?
孟:客觀上存在的,公開慧靈的情況,我是希望一家的教訓也是行業的教訓,我愿意拿出來討論也是出于我對慧靈的自信。
以前家長是弱勢,發生了事情就算了,覺得是孩子的命,現在家長的維權意識加強了,這是好事。
事故的程度和各方責任的大小就有必要拿出來討論,我主張通過法律的途徑,是因為我認為現在是時候需要從更專業和權威的第三方去鑒定,推動整個行業向更優質量服務發展。
怎樣分清有關方方面面的責任的性質和大小,包括機構內不同職務崗位(管理層和一線),包括機構和家長,也包括一些“天然因素”比如服務對象自身。
因此,需要怎樣專業的權威的第三方鑒定,還是需要走法律?
但家長和機構都不想麻煩,最好越簡單越好,受傷一方希望得到賠償越多越好,另一方希望賠償越少越好,卻都不愿意走法律。
背后的原因可能是雙方都緊張“錢”,但最核心的改善服務,是需要通過公開公平公正地回顧事件、厘清責任和總結經驗教訓來實現的。
我認為只有法律途徑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實現這一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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