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安則天下安。三江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斗江人民法庭深學篤行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好發展好新時代“楓橋經驗”,立足指導調解法定職能定位,積極構建“法庭+婚調委”解紛模式。通過吸納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入駐調解平臺,精準對接司法資源與社會力量,以柔性司法推動婚姻家庭矛盾糾紛源頭化解,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注入法治動能。
案情回顧
2025年2月,女方范某因與男方張某感情不和到斗江法庭提起離婚訴訟。男方同意離婚,但要求返還彩禮,而女方則認為彩禮是男方自愿給付,并且女方在雙方同居期間付出較多,堅決不同意返還彩禮。承辦法官綜合考量雙方當事人的家庭情況和訴求,認為判決容易激化矛盾,不利于糾紛化解,遂依托“法庭+婚調委”機制,將案件委托給當地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調解過程
圖為當事人到法院領取調解書、兌現案款
調解室內,經驗豐富的調解員看著相對而坐、滿臉疲憊的范某和張某,目光溫柔而堅定地說:“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你倆能在茫茫人海中相遇相識并結為夫妻不容易,當初心里也都裝著對方。如今緣分走到這一步,沒必要為了彩禮在爭吵中耗盡最后一絲情分,不如好聚好散,給彼此留一份體面……”調解員以“法、理、情”為切入點,既釋明法律規定、講透其中的道理,又用心疏導雙方情緒,女方同意返還部分彩禮,男方也同意以“和平”方式解除婚姻關系,雙方自愿達成了離婚協議,實現案結事了人和。
作為基層社會治理的“前沿陣地”,斗江法庭以“法庭+婚調委”等解紛模式為支點,助推基層矛盾糾紛多元化解體系建設,將司法力量融入社會治理的“神經末梢”,促進法治精神與人文關懷的深度融合,以實際行動踐行司法為民宗旨,努力打造符合當地實際的“楓橋式人民法庭”。
信息來源:三江法院
編輯:李炫葵
校對:成彥彥
責編:黃麟茜
審核:陳泰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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