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京冀兩地法院在官廳水庫設立生態環境司法保護(修復)基地暨聯合巡回審判點,兩地法院從“各自為戰”變為“流域共治”,也為跨區域生態治理提供了范本。
生態環境司法保護(修復)基地暨聯合巡回審判點的正式啟用,標志著京冀司法協作打造的又一生態保護實踐載體誕生,京冀兩地司法協作從“跨域聯動”向“一體共治”縱深推進,為京津冀生態環境協同治理注入全新動能。
當天,兩地還聯合開展了跨域司法協作增殖放流活動。“放魚咯!”伴隨著人群中發出的陣陣歡呼聲,鰱魚、鳙魚、草魚等魚苗被分批次放流到官廳水庫中。這些魚種可通過濾食浮游生物凈化水質,實現“以魚控藻、以魚養水”的良性生態循環。
2024年,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審結北京市最大規模非法捕撈水產品案,對34名刑事被告人處以刑罰,并判決45名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被告承擔生態環境修復費用730余萬元。同年,河北省張家口市懷來縣人民法院通過增殖放流、勞務代償等多種方式,引導4名非法捕撈者參與庫區生態修復。此次增殖放流活動,亦是京冀兩地法院對該起生態環境案件“辦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持續探索。
據悉,隨著延懷兩地法院建立的常態化協同機制,現已形成涵蓋生態修復令、替代性修復方案執行、流域共治等多元舉措的立體防護體系。這種打破行政壁壘的“生態司法共同體”模式,通過補植復綠、增殖放流等創新責任承擔方式,有效實現了受損生態環境的系統性修復與長效保護。
未來,京冀兩地法院將推動完善“生態司法+行政執法+公眾參與”治理體系,在機制創新、科技賦能、宣教聯動上協同共進,為守護首都西北生態屏障、服務京津冀協同發展交出更優司法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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