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商鄭文逸炒作大同公司股票獲利,去年遭到重判13年6月定讞,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今天點名,民進黨立委許智杰、邱志偉提案修法為其脫罪,再次印證所謂的“抗中保臺”從來都只是口號,而面對如此可恥的修法,民進黨主席賴清德是否同意。
2020年大同經營權易主,鄭文逸涉嫌炒作其股票,經過法院審理判處有期徒刑13年6月,最高法院去年駁回上訴定讞,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黃國昌稍早在臉書發文指出,自己今天在立法院質詢時戳破由許智杰、邱志偉領銜提出“刑事訴訟法”第441條修正草案,就是為了幫鄭文逸脫罪而量身打造的修法,針對如此臭不可聞的修法,“司法院與法務部”紛紛表達反對,甚至連民進黨團干事長吳思瑤都要求“法務部停看聽”,顯然是知道事情大條想要趕快止血。
不過,黃國昌再指,民進黨并非首次幫鄭文逸脫罪,早在去年4月全案判決確定以前,就有多位立委提案修正“證券交易法”、“企業并購法”變更犯罪構成要件,當時就被民眾黨團活逮、提案退回程序委員會,沒想到如今判決確定,沒有放棄繼續戴著鋼盔往前沖。
黃國昌直言,民進黨立委提出的這些修法,再次印證所謂“抗中保臺”從來都只是口號,連對勾結通緝犯、破壞臺灣交易市場秩序的鄭文逸都如此呵護備至,不知道許智杰跟邱志偉打算躲多久,“但是我只有一個問題:這個可恥的修法,民進黨主席賴清德同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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