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增殖放流 以法之名守護河流生態寶庫”活動在彭州市致和街道連封社區6組青白江河段舉行,法院、檢察院、行政主管部門及公益保護志愿者共同參與監督見證一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民事公益訴訟案被告增殖放流,此次活動由四川日報記者現場直播。
案件回顧
2023年7月7日,梅某在彭州市致和街道青白江河段使用電瓶電魚,捕得漁獲物鯽魚、擬鲿、大鱗副泥鰍等。梅某的上述行為破壞了漁業資源和天然水域生態環境,造成水生生物資源損害,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符合民事公益訴訟的立案條件。彭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立案調查,移送成都市人民檢察院向成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在成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主持下,成都市人民檢察院作為公益訴訟起訴人與被告人梅某達成調解協議,梅某應按專家出具的意見進行修復,在彭州市致和街道連封社區6組青白江河段放流指定價值和規格的當地土著魚類黃顙魚。
4月24日增殖放流現場,承辦案件的法官、檢察官先后宣讀調解書、專家意見。隨后,梅某現身說法,向群眾宣傳非法捕撈行為的危害。彭州市農業農村局、成都檢察益心為公志愿者共同查驗魚苗后,現場人員一起將4000余尾鮮活魚苗投放到青白江流域中。
“此次增殖放流活動不僅直接修復了非法捕撈水產品造成的漁業資源損失,更以看得見的方式向公眾傳遞‘破壞必擔責、違法必修復’的法治信號。”彭州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接受四川日報記者采訪時說到。
檢察機關
履職辦案
近三年來,彭州市人民檢察院共辦理非法捕撈水產品刑事案件54件85人,辦理非法捕撈水產品民事公益訴訟訴訟案件10件19人,積極打造“司法+行政+公眾參與”的恢復性生態修復模式,法檢府三家聯動開展增殖放流活動9次,督促被告增殖放流3萬余尾。下一步,彭州市人民檢察院將進一步落實恢復性司法理念,持續關注生態領域保護,依托“檢護湔江”差異化發展品牌,促進生態可持續發展,為全面打造成都北部生態旅游示范區、立體山水彭派之城貢獻檢察力量。
文字:茍大文
圖片:劉 波
編輯:曹云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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