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風廉政建設,關鍵在領導干部,改進作風必須自上而下、以上率下。
4月23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公開通報了4名中管干部被給予黨紀政務處分,這些案例中均涉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
“接受可能影響公正行使公權力的宴請”“推動違規舉債融資興建樓堂館所”“違規收受禮品、禮金”以及“接受旅游活動安排和宴請、公款吃喝”等,無不透露出以權謀私的腐敗思想。
中央八項規定是黨中央向全社會作出的莊嚴承諾,旨在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領導干部應該是作風建設的積極踐行者,更應當以身作則、以上率下,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化作自覺行動。
然而,從通報的案例來看,一些領導干部依然我行我素,無視紀律規矩,利用職權謀取私利。這種現象的存在,表明改進作風仍需久久為功。
針對這種情況,必須加大警示教育的力度,完善制度機制,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把制度的剛性擰進“關鍵少數”的靈魂深處,確保權力在陽光下運行,防止權力濫用和腐敗現象的發生。
必須認識到,領導干部的行為具有極強的示范效應。他們的一言一行,不僅代表著個人的品行,更關系到黨風政風和整個社會風氣的走向。只有領導干部率先垂范,帶頭改進作風,才能真正實現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正如新華社評論指出的,中央八項規定開宗明義提出,首先要從中央政治局做起,要求別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別人不做的自己堅決不做。黨中央率先垂范,把自己擺進去帶頭做起,其他各級領導干部有什么理由不躬身入局?
來源:中國日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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