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價上完培訓課,原指望有“就業保障服務”,可順利入職,沒想到遲遲等不來消息!
市民周先生近日向“新民幫儂忙”反映,他在應聘工作過程中,由一家公司安排培訓,但在簽署16800元的分期付款協議后,一直等不來上崗。所謂的“就業保障”是否存在貓膩?
記者調查發現,該公司被投訴的案例不止一起,目前勞動監察部門還在調查處理中。
求職者應聘。莊毅攝
崗位無經驗需先培訓
周先生今年24歲,2023年大專畢業。畢業后,相繼做過兩份工作。第一份工作,在針對高校畢業生的“保租房”公寓里做管家,工作內容主要是銷售+公寓運營;第二份工作是信用卡客戶經理。
今年1月,他開始在網上投寄簡歷,希望更換一份新工作。
2月12日,周先生接到一家名叫“慧之昀”公司打來的電話。
對方工作人員問他是否愿意接受電商運營方面的工作,并告知“如果沒有電商運營經驗,需接受培訓”。對方稱,所謂電商運營,主要是在天貓、抖音等電商平臺,幫助店鋪,進行商品選品、寶貝上下架、推廣、引流等操作。
周先生接受這一工作崗位,由于沒有電商運營經驗,愿意接受相關培訓。很快,他就收到了“上海慧之昀軟件有限公司誠邀您參加面試”的短信通知,通知稱,面試時間是2月17日下午,面試崗位為“電商運營/新媒體運營(儲備)”,面試地址位于徐匯區淮海西路55號申通信息廣場。
收到面試短信
上完課卻無入職消息
2月17日,周先生如約按照地址前往面試。
周先生告訴記者,他在大專讀的是報關和物流專業。面試結束后,公司稱,將安排他參加“電商運營”相關培訓。培訓地址位于樂山路33號,培訓完成后就可推薦入職。
培訓持續了10天,培訓的內容主要是熟悉一些電商概念和術語,在電商平臺上實操上架產品、制作優惠方案、數據分析等。
周先生說,這一培訓是需要求職者付費的。在培訓過程中,他被要求簽署相關協議,并通過支付寶上的一個小程序,接受一份16800元的分期付款協議。
培訓結束后,周先生眼巴巴地等待入職上崗。“指導老師說,一周內如果我沒有被錄取,公司會繼續向我推薦用人單位,但我一直沒有等來入職機會。”周先生致電慧之昀公司,也未問到一個“結果”。
3月17日,他在等候無望的情況下,最終自主入職了一家貿易公司。
分期付款協議
想退費用遭對方拒絕
周先生在電商培訓課上簽的“電子商務運營儲備人才上崗技術指導及就業咨詢服務協議”,甲方并非慧之昀公司,而是上海播元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該“協議”顯示,周先生接受培訓,繳付的“綜合人才服務費”為16800元,分期付款,分期期數13期,第1次還款168元,以后每期均是1386元。分期付款的支付對象并非“播元”,而是上海玙晟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提供的服務,包含技術輔導10天,就業輔導1天,每天6小時至8小時。一方提供培訓,另一方繳費接受服務,看上去合理公平,但記者也注意到,協議對雙方的權利義務作了說明,甲方(播元公司)有義務向乙方提供就業保障服務,“保障入職相關企業從事相應工作,且綜合收入不低于行業平均水平”,但未約定履約時限。也就是說,甲方未承諾在多少時限內安排入職,也未明確如果不能按約完成,承擔怎樣的責任。
協議內容
周先生指出,他之所以接受高價電商運營培訓,重點不在于“培訓”,而在于類似包工作的“就業保障”。但播元公司承諾了“就業保障服務”,實際未“保障”,最終他是靠自己找到工作崗位的。“現在的入職公司沒有網店,我的崗位是線下銷售,和‘電商運營’也無關。”
他認為公司應同意解除分期付款協議。“如果我不執行分期付款,個人征信將受影響。”
播元公司卻認為,“協議”中有這樣的約定:“乙方自己找到與電子商務運營相關或無關工作的,并和其他用人單位簽署正式的勞動合同或勞務合同,即視作乙方在甲方助力下成功就業。”公司認為完成了“就業保障服務”。
在交涉過程中,周先生發現播元公司涉及多例投訴,而在他反映至市場管理部門和勞動監察部門后,也發現有多例類似案例。對此記者也查詢到,播元公司涉及的多宗司法案件,均為服務合同糾紛。
協議內容
相關部門已介入調查
記者致電上海播元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了解情況。
負責人沈女士稱,提供相關入職培訓(如電子商務運營),是公司作為一家人才服務公司的一個經營模式。培訓期間,給予學員充分的時間考慮,在三天“試聽課”后,才簽署分期付款賬單。在簽署之前,還有進一步的告知和確認。后期有指導老師跟進就業指導。“學員都是知曉、并自愿接受這樣的模式的。”
沈女士還說,考慮到學員在入職之前,經濟負擔較重,所以選擇的是分期付款模式。
周先生接受記者采訪
那么,16800元培訓費“虛高”嗎?“協議”為何不明確“就業保障服務”的時限?就業失敗,培訓費還能退嗎?
沈女士回應:公司幫助學員入職的成功率在80%至90%,去年幫助了三四百人入職。“我們就像一個中介公司,提供的是干貨培訓。你通過中介買房,也要付中介費的吧。”
她認為,雖然周先生自己找到了工作,但如果不是公司培訓的助力,如何能順利入職?且協議寫得清清楚楚,不論是公司推薦入職,還是學員通過培訓學習后自主入職,都屬于公司完成了入職義務。“一般來說,我們的學員參加培訓后,兩個月內都能陸續入職。如果超過三個月未入職的,我們會根據具體情況協商退費。”沈女士說。
鑒于雙方的爭議,記者聯系了徐匯區勞動監察部門。工作人員反饋,涉及播元的投訴的確不止一例,相關情況還在調查中。對此,“新民幫儂忙”將繼續關注。
原標題:《投訴多起!勞動監察部門已調查!培訓16800元,說好的“就業保障”在哪兒》
欄目編輯:李曉明
來源:作者:新民晚報 陳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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