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哈爾濱市交通運輸局獲悉,為進一步規范共享單車行業發展,優化交通出行結構,近日哈市發布2025年《哈爾濱市共享單車投放公告》,今年核定投放腳踏式共享自行車4萬輛,投放時間為5月1日至10月31日。
資料片
本次共享單車投放范圍為哈爾濱市道里區、道外區、南崗區和香坊區建成區。根據城市交通路網、人口出行習慣等因素,本年度核定投放腳踏式共享自行車4萬輛,具備運營條件的企業將平均分配配額,未來總量將結合市場需求和考核評價實施動態調節。投放時間確定為5月1日至10月31日,其他時段禁止投放,投放期結束后企業需完成車輛回收存儲。
《公告》對運營企業提出具體要求,包括需具備3A企業信用評級認證等信用資質,具備一次性按配額投放車輛的能力;建立運營服務管理信息平臺并實時上傳數據至監管平臺;車輛需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和3C認證,僅支持單人騎行;手機終端系統需具備電子地圖、規范停放引導及高精定位功能;按規劃完成停放點位施劃和配套設施建設;組建專業化管理團隊,確保20分鐘內清理違規停放車輛;設置匹配的運維場所保障車輛安全;實行承租人免押金政策,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和第三者責任險;建立投訴機制、信用評價體系,保護用戶信息安全等。
《公告》指出,申請在哈從事共享單車運營的企業需在公告發布5日內(2025年4月26日16時前),向哈爾濱市共享單車工作專班辦公室(哈爾濱市交通運輸局)提出申請(松北區龍盛路2955號601室),提交營業執照、管理制度文本、車輛合格證明等材料。報名結束5個工作日內,相關部門將對材料、車輛、運維場地進行現場核驗,合格企業方可進入運營。
《公告》明確三類退出情形,企業可提前30日申請自行退出,需完成退付預付金、回收車輛等工作;存在違規投放、數據造假、引發群體性事件等行為的企業,將被“一票否決”強制退出;通過綜合考評機制,對服務質量不合格企業責令退出,優秀企業可獲配額獎勵。現場核驗時間定于2025年4月27日,由多部門聯合對申請材料、投放車輛及庫房等進行核驗,完成后工作專班將根據結果向符合條件的企業下發預運營通知書。
來源 哈爾濱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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