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治日報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李文茜 通訊員 殷再紅 陳佳婷
4月23日,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商業秘密司法保護工作報告——企業與員工篇(2020—2024年)》。
報告顯示,2020年至2024年,寶安法院共審結商業秘密案件44件,其中民事案件43件,刑事案件1件。值得關注的是,2024年案件數量激增至18件,同比增長超2倍,反映出在市場競爭加劇的背景下,商業秘密侵權風險攀升。從案件特征分析來看,超過80%的案件與員工離職行為相關,尤以銷售、技術等核心崗位人員離職后引發的糾紛最為突出。在判決結案的民事案件中,企業勝訴率不足30%,敗訴主要原因是涉案信息未同時滿足“秘密性、保密性、價值性”要件。例如,部分企業因未簽訂保密協議、未采取有效技術防護措施,導致關鍵客戶信息或技術資料難以被認定為商業秘密。
針對案件暴露的行業共性問題,寶安法院從企業治理與員工行為規范雙視角提出建議。在企業層面,應建立分級的保密管理機制,規范涉密文件全流程管控;綜合運用權限管控、操作審計等技術手段,構建動態防護體系;通過簽訂保密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邊界;注重離職環節的善意管理,避免因程序失當激化矛盾。對于勞動者而言,則需嚴格履行保密義務;離職時“清潔交接”物理及電子載體;避免通過私人渠道傳輸敏感信息;提升法律風險意識,自覺拒絕參與同業不正當競爭。
此外,發布會同步發布的5起典型案例,涵蓋離職后竊取公司技術秘密案、在職員工與同業公司“挖走”客戶案、離職后違反保密義務案、在職期間實際控制同業公司侵害經營秘密案、未設置保密措施不構成侵權案等典型場景,全面揭示了商業秘密侵權的主要模式及司法裁判導向,為市場主體識別風險、規范行為提供了具象化參考。
商業秘密是企業核心競爭力的“命脈”,司法保護需兼顧權利人利益與市場活力。下一步,寶安法院將加強類案指導,通過多元化普法宣傳,推動形成全社會尊重和保護商業秘密的法治共識,為轄區各類經營主體營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發展環境,提供全方位的司法保障。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