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內地社交媒體上“小仙女”們揮舞著“小作文”無往不利時,澳門用監控攝像頭和唾液DNA檢測撕碎了這場謊言狂歡。
據澳門媒體報道,2024年1月至今,至少有6名內地女性在澳門誣告強奸被法辦,而同期山西大同“訂婚強奸案”卻因男方拒不認罪引爆司法公信力危機——兩地的司法濾鏡,在這一刻高下立判。
在內地,一張傷痕照片、一段哭訴錄音就能讓男性社會性死亡。例如河南安陽三人團伙半年7次誣告強奸敲詐,直到警方發現“同一抓痕反復使用”才揭穿騙局。
再比如河北唐山相親案中,男方坐完三年冤獄才等來改判。成都網友“追風小葉”被誣告偷拍案中,男生多次維權,至今沒有等來女方的道歉。
你要問這些誣告他人的“小仙女”為何這么囂張?這么有底氣?因為她們明白,內地司法系統對女性指控存在天然傾斜,這讓他們的誣告成了穩賺不賠的生意。
相比內地全女法庭、女性法官不自覺地偏向女性當事人,澳門的司法天平卻拒絕“和稀泥”,他們從不讓性別議題左右司法。
例如在前文提到的6名因誣告強奸被嚴辦的“小仙女”中,女大學生張某因6000元購物款誣告男友,48小時內被酒店監控和醫學報告“反殺”;賭場女郎羅某索要2500元“肉金”未果報假警,通話記錄顯示其事后仍與男方甜蜜約飯。
在澳門,誣告者不僅要面臨最高八年刑期,還會被列入粵港澳黑名單,五年內禁入賭場酒店。
這種鮮明的對比,不由得讓我想起了山西大同訂婚強奸案。在該案中,女方手臂淤青成為定罪鐵證,男方提出的行車記錄儀證據卻被忽視;長達712天的羈押、拒絕取保候審的操作,暴露了“有罪推定”的思維慣性。
更荒誕的是,《守護解放西》中女子因男方未回消息誣告強奸,最終竟以“下跪道歉”了結——司法懲戒的缺失,讓誣告成本趨近于零。
反觀澳門,司法機器只認證據不認眼淚。2024年婁某案中,女子因索要賭資誣告,警方2小時內調取賭場籌碼流水、6小時完成體液檢測,用數據鏈構建“謊言粉碎機”。
法律更賦予被誣告者“名譽恢復權”——法院可全網公示判決書,讓誣告者承受比社死更痛的社會性制裁。
某些“小仙女”將內地那套“按鬧分配”邏輯套用到澳門,結果踢到了鐵板。2023年新加坡女子誣告強奸被判入獄五周,2025年澳門用同樣硬核操作宣告:這里沒有“小作文”的生存土壤,只有監控鏡頭下的真相裸奔。
而內地司法的“女性友好”人設正在反噬公信力。當大同案評論區涌現“寧愿重判逼司法改革”的極端呼聲,當小紅書女性用戶怒斥“輕判是對受害者的二次傷害”,折射出的正是對“性別特權”的集體焦慮。
司法系統若繼續在“保護女性”與“程序正義”間失衡,終將淪為輿論撕裂的犧牲品。
澳門司法的這記耳光,打醒了跨境維權的投機者:當監控覆蓋酒店走廊,當DNA檢測快過編故事的手速,誣告早已從“低成本核武器”變成“高風險自爆器”。
而內地若想走出“小作文治國”的困局,或許該學學澳門——讓證據說話,比讓性別站隊更接近正義的本質。
畢竟,真正的女性權益,從來不需要建立在男性的冤屈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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