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欒海明
4月24日,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新聞通報會。會上,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破產審判庭庭長李毅斌發布濟南法院十大破產審判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是破產清算轉重整案。
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是當地重要糧食儲備企業,承擔儲備糧承儲業務近二十年。因對關聯企業擔保承擔連帶責任陷入債務危機,最大債權人債權額占比高達98%,形成“一家獨大、一票否決”的困境。該公司雖資不抵債,但仍保持正常經營,擁有成熟的行業優勢、專業團隊及優質資產。若直接清算將導致企業主體消亡、職工失業、資源浪費等多重問題。
法院受理本案后,經充分論證,指導管理人開展重整工作。2022年5月,在第二次債權人會議上,法院根據債務人申請裁定轉入重整程序,重整計劃獲全票通過。同年6月,法院裁定批準重整計劃,自受理清算至終止重整程序僅用時5個月20天。通過程序轉換,既保全了企業的重要糧食儲備功能,維護了區域糧食安全,又保留了企業核心資產和經營資質,還實現了債權清償率提升10%,保障了職工就業,達成多方共贏。
本案創新實踐展現了破產審判挽救困境企業的司法智慧。法院敏銳把握企業重整價值,通過精準識別經營優勢、高效推進程序轉換,在半年內實現“清算轉重整”的成功轉型。其典型意義在于:一是示范了“當救則救”的司法理念,對具有持續經營價值的企業及時啟動挽救程序;二是創新“快速重整”機制,通過程序高效銜接大幅降低制度成本;三是平衡多方利益,在保障糧食安全、職工就業的同時實現債權人利益最大化,為完善市場主體拯救機制提供了可復制的司法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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