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跳水運動員唐怡萱在社交平臺發布了一條視頻。唐怡萱一行三名女孩乘坐地鐵時,發現有男生偷拍,唐怡萱一把奪過男生手機,打開相冊后,發現該男生確實偷拍了她的朋友。她大喊“刪了”。在隨后幾人的“對峙”中,這名男生表示,又不是拍攝女生的隱私照,最后把偷拍的所有照片刪了。由于是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唐怡萱等人沒有選擇報警,但找了工作人員反映了情況。
(4月24日極目新聞)
據公開資料,唐怡萱是天津跳水運動員,女子十米臺選手,第十四屆全國運動會女子雙人跳臺季軍,去年6月宣布退役。當同行的朋友被他人偷拍了之后,她的“紅顏一怒為朋友”實際上也類似于“路見不平一聲吼”。向“隨手拍”說不,就需要這樣的“該出手時就出手”。
近年來,隨著智能手機的普及,“隨手拍”“隨手發”十分稀松平常。大多數也都有這樣的習慣,多數人認為沒有什么大不了,而實際上并非如此,每個人都擁有自己的肖像權,而肖像權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在沒有經過他人允許的情況下,這就是不折不扣的權益侵犯。
不過,在遇到“隨手拍”的時候,只要不涉及隱私部位等等,一些人往往會選擇“沉默不語”。即便選擇了“據理力爭”,多數情況遭遇的也是對方的質疑:我又沒有拍攝你的隱私部位,拍你是因為你長得好看。就像跳水運動員唐怡萱和朋友遇到的這次“隨手拍”,事實證明對方拍攝的確實不是隱私部位,但是她們幾人還是要求對方“全部刪除”“把已經刪除里的也都刪除”。這實際上,不僅是對自己權益的維護,也是對法律尊嚴的維護。
我們需要明白一個道理,“隨手拍”不是“隨意拍”,你拍攝風景的時候可以隨意拍,但是當你拍攝一個人特寫鏡頭的時候,把他人作為主角進行拍攝的時候,就沒有權力隨意拍。拍攝自由并非無邊界。法律明確規定,未經同意拍攝他人肖像,涉嫌侵犯他人肖像權與隱私權。不是只有“拍攝隱私部位”才觸碰隱私權。唐怡萱事件中,偷拍者以“非隱私部位拍攝”為由進行抗辯,實質是對法律底線的試探。公共場所的拍攝自由必須以不侵犯他人權利為前提,任何形式的圖像采集都應獲得被拍攝者的許可。
跳水運動員怒斥偷拍者“刪了”,守住街拍邊界不能只靠紅顏一怒。“隨手拍”需要法律“拍一拍”。部分拍攝者缺乏邊界意識,甚至將“隨手拍”視為理所當然的權利,卻忽視其可能對他人造成的侵害。我們必須再次強調“街拍”的法律紅線與責任后果,推動全社會形成尊重肖像權、隱私權的共識。
“隨手拍”不是想拍你就拍!治理隨手拍美女,不能只靠遇到“猛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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