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關于 “彩禮是否該全部返還” 的話題在網上吵得沸沸揚揚。有人振振有詞地說:“如果彩禮不能全部返還,就會有更多的女人走上靠彩禮發(fā)財的捷徑!” 乍一聽,好像挺有道理,但仔細琢磨,這話里藏著不少偏見和誤解。
先問一個問題:彩禮的本質是什么?在傳統(tǒng)習俗里,彩禮是兩個家庭對新人組建小家庭的祝福與支持,本應是一份美好的心意。可不知從何時起,它被貼上了各種標簽,甚至成了 “賣女兒”“斂財工具” 的代名詞。那些鼓吹 “女人靠彩禮發(fā)財” 的人,實際上是在用最惡意的揣測,給整個女性群體扣上一頂沉重的帽子。
我們不妨看看現實。大部分女性拿到彩禮后,要么用這筆錢添置新房家具、籌備婚禮,要么存起來作為婚后生活的保障,真正將彩禮據為己有、揮霍一空的只是極少數個例。就拿我身邊的朋友來說,小李結婚時收到的彩禮,小兩口全部用來付了房子首付;小張則用彩禮和嫁妝開了一家小店,兩人齊心協力經營。這些普通女孩,哪里有半點 “靠彩禮發(fā)財” 的影子?
再說彩禮返還的問題。法律規(guī)定,在特定情況下彩禮才需要返還,比如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確未共同生活,以及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這些規(guī)定本就是為了平衡雙方利益,避免有人借婚姻之名謀取不當利益。可有人卻故意曲解,將其歪曲成 “縱容女性利用彩禮賺錢”。
如果非要把彩禮和 “發(fā)財” 聯系起來,我們更應該看到,在一些天價彩禮的案例中,背后往往是家庭經濟壓力、傳統(tǒng)觀念束縛等復雜因素。有些女方家庭索要高額彩禮,不是為了自己貪圖享樂,而是希望女兒婚后能有更好的生活保障;有些則是迫于當地習俗壓力,不得不為之。把這些問題簡單歸咎于女性的 “貪婪”,顯然是不公平的。
退一步講,即便彩禮不能全部返還,也不意味著會催生更多 “靠彩禮發(fā)財” 的現象。婚姻不是生意場,大多數人在選擇伴侶時,更看重的是感情、人品和未來的生活。那些抱著 “靠彩禮發(fā)財” 想法的人,或許能得逞一時,但終究換不來幸福長久的婚姻。而真正幸福的婚姻,從來都不是靠彩禮堆砌起來的。
與其糾結彩禮是否該全部返還,不如思考如何讓彩禮回歸它的本質 —— 一份美好的祝福,而不是成為婚姻的枷鎖。我們應該摒棄那些對女性的偏見和誤解,共同營造一個更理性、更包容的社會環(huán)境。畢竟,無論是男性還是女性,都渴望擁有一段真摯、平等的婚姻關系,而不是被彩禮等外在因素所左右。
所以,下次再聽到 “彩禮不返全,女人就會靠彩禮發(fā)財” 這樣的言論時,不妨多想一想:這到底是事實,還是某些人戴著有色眼鏡的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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