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2月的某一天,在廣東江門正在對一個罪犯實施槍斃,這個人就是被稱為“世界賊王”的張子強,他的這一生不是正在搶劫就是在搶劫的路上。
面對審判長的提問,張子強就知道自己的生命已經到頭了,他就極力的把所有責任全部都攬在自己的身上,試圖換取自己家人的安全。
而這場審判的發生還得感謝三個人,他們就是與張子強共謀的胡濟舒、張志峰和陳某漢,這三個人是張子強犯罪集團的得力干將,幫助其取得了巨額的財富。
他們三人也獲罪,但供出張子強的犯罪方式和途徑,被免于死刑,被放出來的他們竟重操舊業,干起來了自己的老勾當,他們究竟干了什么?
1. 集團中的“軍師”
作為當時香港人心惶惶的巨大悍匪,張子強一個人是不可能有那么大的能耐,在他的中堅力量之中有一個有文化的軍師,那就是胡濟舒,在整個搶劫的過程中為其出謀劃策。
胡濟舒,廣東東莞人,江湖人稱“蝠鼠”,他自幼癡迷兵書,如《孫子兵法》《六韜》等,這些知識為他日后出謀劃策奠定了基礎,早年,胡濟舒在東莞和深圳的幫派中擔任小頭目。
從事收取保護費、販毒等非法勾當,90年代,他懷揣著在香港闖出一片天地的野心,來到香港并加入三合會,在這里,他結識了張子強,兩人一拍即合。
胡濟舒被張子強的“豪情壯志”所吸引,毅然脫離三合會,加入張子強的“大富豪”集團,成為智囊軍師,1990年,在胡濟舒的精心策劃下。
張子強團伙將目標鎖定在香港啟德機場的勞力士押運車,胡濟舒運用他在兵書中所學的謀略,對行動進行了細致的規劃,他安排人手提前摸清押運車的路線、時間以及安保情況。
制定了一套高效且隱蔽的搶劫方案,行動當天,劫匪們按照計劃迅速行動,成功截獲了價值3000多萬的名表,這次行動的成功,讓他對胡濟舒更加倚重和信任。
1996年,他們就將綁架的目標瞄準李嘉誠的兒子李澤鉅,為了更好的完成這次行動,胡濟舒一方面讓張子強見機行事,另一方面自己親自乘車前往內地。
在賓館密切關注著李嘉誠的一舉一動,通過自己的細心觀察,分析李嘉誠的出行規律、安保措施以及可能的應對方式,經過長時間的籌謀,終于綁架了李澤鉅。
隨后,張子強就單刀赴會到李嘉誠家里勒索10個億,背后離不開胡濟舒的智謀支持,這次行動后,張子強直接分給胡濟舒一個億。
2. 左膀右臂
隨著張子強犯罪集團的日益強大,他們內部的組織也漸漸地完善起來,每個人的分工非常的明確,除了作為“軍師”的胡濟舒,還有兩個稱得上左膀右臂的人。
他們就是張志峰和陳某漢,其中,張志峰負責情報的收集,陳某漢負責提供軍事武器,在整個犯罪過程中成為了張子強的重要支柱。
張志峰,來自廣東汕尾,平凡無奇的外表,卻是他從事秘密偵察工作的絕佳掩護。1995年底,張子強一伙盯上了香港頂級富豪李嘉誠長子李澤鉅。
張子強深知,綁架這樣的超級富豪,前期情報工作至關重要,這時,他找到了張志峰,張志峰欣然應允,內心滿是對巨額財富的渴望,此后的數月,張志峰化身為隱形人。
他在李澤鉅住所附近租下房子,每日拿著望遠鏡和微型攝像機,默默記錄著李澤鉅的一舉一動,從日常出行的時間規律,到常走的路線、車輛安保情況,再到休閑場所。
張志峰不放過任何一個細節,最終繪制出一份詳盡的“情報地圖”,為張子強成功綁架李澤鉅并勒索10億港幣贖金,提供了關鍵支撐,也因此贏得了張子強的絕對信任。
另一邊,陳某漢在非法軍火領域的深厚人脈,引起了張子強的注意,彼時,張子強的犯罪活動愈發猖獗,無論是搶劫還是綁架,都急需強大的火力支持。
張子強找到陳某漢,表明合作意向,陳某漢看到其中巨大的利益與刺激,沒有絲毫猶豫便答應下來,此后,通過復雜且隱蔽的渠道。
陳某漢為集團源源不斷地輸送蘇制AK47自動步槍、手榴彈以及高性能炸藥等武器,這些重要武器的提供在綁架李澤鉅和郭炳湘的時候發揮了關鍵作用。
幫助張子強一伙成功壓制反抗、恐嚇受害者,讓他們在犯罪的道路上愈發肆無忌憚,陳某漢也借此坐穩了集團“武器供應官”的位置。
就這樣,他們憑借著自己的“才能”共同構建起一個令香港社會膽寒的犯罪集團,在罪惡的深淵中越陷越深,給無數人帶來了災難,也讓自己一步步走向了法律的嚴懲。
3. “重操舊業”
1998年,隨著警方的大力追捕,張子強接犯罪集團被抓捕,經過審判,張子強被執行槍斃,而其余三個得力干將因揭發張子強犯罪過程免于死刑,判處有期徒刑。
2008年,胡濟舒刑滿釋放,重獲自由的他并未選擇重新做人,而是迅速聯系上了早他幾年出獄的張志峰和陳某漢,三人臭味相投,一拍即合,決定重操舊業,再次踏上犯罪的道路。
胡濟舒憑借著自己之前積累的人脈和經驗,很快建立起了一條運毒通道,張志峰則利用自己善于偽裝和交際的特點,負責與買家接頭、交易,看似普通的商務洽談背后,
實則是罪惡的毒品交易,而陳某漢性格魯莽、兇狠,成為了他們犯罪團伙中的打手,為整個犯罪鏈條提供武力保障。
2009年11月,他們的犯罪活動引起了香港警方與深圳警方的高度關注,警方暗中布下天羅地網,密切監視著他們的一舉一動,然而,胡濟舒等人狡猾多端,多次試圖擺脫警方的追蹤。
2010年4月6日,胡濟舒按照計劃前往深圳一家西餐廳,準備與買家黃某進行毒品交易,他自以為這次也能像以前一樣順利逃脫法律制裁。
卻沒想到,警方早已在餐廳內外設下重重埋伏,當胡濟舒踏入餐廳的那一刻,便被警方一舉抓獲,此次行動,警方共繳獲毒品約63.1千克。
其中包括大量可卡因、氯胺酮和冰毒,這些毒品一旦流入社會,后果不堪設想,在慌亂的過程中,張志峰和陳某漢試圖逃跑,警方迅速出擊將其抓鋪歸案。
從張子強犯罪集團覆滅,到他們三人再次走上犯罪道路最終被抓,他們的經歷深刻地表明,犯罪絕不是獲取利益的途徑,無論多么兇殘的犯罪分子,最終都逃不過法律的制裁。
參考資料:
[1]國信.“世紀賊王”張子強落網記[J].國家安全通訊,1999(4):3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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