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遷相對于來說比較復雜,尤其是集體土地征收,有著很復雜的征收程序,細節也是非常多。但是對于這些細節絕大多數被征收人都不注意,有的甚至都不在乎。
但事實上,征收細節很重要,所謂細節決定成敗,征收也不例外,而且有一些征收細節還往往影響著被征收人的補償。因此,廣大被征收人要想獲得合理的補償,那一定要注意以下幾個細節。
1、評估機構絕非是征收方選定
被征收人房屋的價值絕非幾張圖片就可以判斷的,而是需要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評估確定。那么,此時,選評估機構就非常的關鍵。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評估機構是由被征收人協商選定,選哪家評估機構,由被征收人說了算,絕非是征收方選定。
這點對于剛剛遇上征地拆遷的被征收人來說一定要知道,對于還沒有遇上征地拆遷的老百姓也應當要提前的了解一下。實踐中,如果評估機構是征收方選定的,被征收人壓根就不知道,那評估機構所出具的評估報告的合法性就有待商榷。
2、土地現狀調查必須要有被征地農民的參與
土地現狀調查必須是實地(現場)調查,必須要有被征地農民的參與,同時,土地現狀調查表必須要與被征地農民共同確認。
土地現狀調查是為了弄清楚地上附著的情況,房屋面積、用途、房屋產權等,同時也是為了弄清楚苗木的數量和種類等。如果被征收人沒有參與,那很難知道相關部門確定的數量或房屋情況是否正確。
所以,凱諾拆遷律師提醒大家,一定要積極地參與,對于征收方沒有告知被征收人有權參與的,也沒有就土地現狀調查表與被征收人共同確認的,被征收人可以向上一級有關部門投訴反映。
3、補償安置方案必須要征求老百姓意見
無論是集體土地征收還是國有土地征收中,相關部門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出的補償安置方案均需要征求老百姓的意見。也就是說,相關部門擬定好補償安置方案后,需要在征收范圍內進行公告至少30日,在公告期內,如果廣大被征收人對補償安置方案中的補償標準有異議,那么則可以提出書面的意見,并要求相關部門舉行聽證會,這是被征收人的權利。
實踐中,由于相關部門將征收程序沒有落實到位,許多被征收人并不知道其還有這一權利,所以便就錯過了可以提高補償標準的一個機會。
這里凱諾律師提醒大家,如果相關部門沒有將補償安置方案進行公告,或是補償安置方案中并沒有告知大家具體的事項等,那么則是不合法的,此時被征收人則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4、評估方式必須是對被征收人有利的
被征收房屋價值由評估機構評估確定,但真正能影響評估價值的,往往是評估方式,如果評估方式不對,那被征收人最后得到的補償就有可能會低。比如說,如果評估機構采取的評估方式為成本法,可若被征收房屋是住宅的話,以該評估方式進行評估,對被征收人來說肯定是不公平的。
一般情況下,被征收房屋為住宅的,評估方式應當為市場比較法,這樣對被征收人來說會比較的有利。因此實踐中,如果評估機構對被征收房屋(住宅)進行評估時,選用的評估方式為成本法,那么,建議被征收人一定要及時地向有關部門反映,或是咨詢專業律師,避免自己的合法權益被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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