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戒權是法律法規授予教師的權利,戒尺戒尺,重點是戒,關鍵在尺
都說“教不嚴、師之惰”,現實中,其實存在一些教師不敢管、不想管,對管教學生有種無力感的情況。是什么讓教育懲戒權無法落地,手中的“戒尺”讓老師感到燙手?不可忽視的原因之一,來自每個不守紀律、不知敬畏的孩子背后可能都站著“護犢子”的家長。
↑資料圖。圖據視覺中國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涉校園管理民事糾紛典型案例。其中一個案例是,一年級學生李小某在校期間扎、咬其他同學,老師在班會上要求其道歉,因態度不誠懇,老師再次要求李小某鄭重道歉。李小某監護人認為,老師當眾指責孩子、不聽解釋、無理要求李小某當眾反復道歉,造成孩子心理嚴重傷害,致使其持續情緒低落、無法正常返校。經多次交涉無果,遂將學校訴至法院,要求賠償損失。
審理法院認為,老師批評并要求李小某向同學道歉的行為,屬于教師正常行使教育懲戒權,現有情形不足以證明該學校對李小某的管理行為存在超越或濫用教師教育懲戒權的情形,駁回了相關訴訟請求。以案釋法、以案普法,用法律為教育懲戒權撐腰,才能讓老師敢管、會管、愿意管。
懲戒權是法律法規授予教師的權利,戒尺戒尺,重點是戒,警戒學生遵守紀律、認真學業;關鍵在尺,“玉不琢、不成器”“嚴師出高徒”,也絕不等于野蠻體罰、恃強凌弱。
時至今日,戒尺退出歷史舞臺。然而,其背后蘊含的教育懲戒權,卻不該被弱化。我們不能一邊寄望于老師教出好孩子,一邊又反對老師懲戒搗亂孩子。既要老師履行管教義務,又不讓老師擁有管教權利。
家長不能“玻璃心”泛濫,不分青紅皂白一味“護犢子”。都說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面對挫折與批評,如果家長都拒絕反思、行事偏激,動不動到學校里“一哭二鬧”要說法,這本身就是一種錯誤示范。試問,一受挫就“易燃易爆炸”的家長,如何教出冷靜理智的孩子?一味“護犢子”,反而可能會毀掉孩子。
戒尺不該這么燙手,只要舉得合情合理,有溫度、有尺度,家長就應當多一些包容與尊重。家校配合不是一句口號,而是齊心合力為孩子發展計長遠。碰到糾紛和矛盾,學校也不能遇事和稀泥,為了息事寧人,就讓老師背鍋寒心。教育部門和學校,理應為合理的教育懲戒權撐腰,為一線教師正當履責提供支持。
當然,也要再次重申,教育懲戒只是手段,絕不是目的。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教師應當注重“因材施戒”、輕懲重誡。例如,應當結合不同孩子的心理承受能力和性格特點,采取不同的方式進行教育。面對性格開朗且承受力強的孩子,可以給予批評并引以為戒;而面對性格內向、內心脆弱的孩子,則要避免過度公開,注意保護其自尊心。
“誰不愛學生,誰就不能教育好學生。”無論是老師、家長還是學校,都應當明確,心有戒尺、行有所止,如果為教育懲戒劃定一個界限,那就以愛孩子為底線吧。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林靜
編輯 趙瑜
紅星評論投稿郵箱:hxpl2020@qq.com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