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導報綜合報道 臺北地檢署(北檢)偵辦罷免民進黨民代吳思瑤、吳沛憶提議書偽造案,聲押禁見國民黨臺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等人。臺北地方法院(北院)認為黃呂未經手提議人名冊且事證不足,駁回檢方聲請,當庭釋放。之后北檢不服提抗告,臺灣“高等法院”今天(24日)裁定撤銷發回北院。
臺灣“高院”審理后稱,北院雖以被告黃呂錦茹涉犯臺灣地區“刑法”第216條、第210條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等罪嫌不足,而駁回檢察官之羈押申請。然此與卷內同案被告、相關證人的供證,暨罷免案提議人名冊、罷免案提議人名冊查對結果、黨員名冊與通訊軟件對話紀錄等證據綜合勾稽后,所呈現被告對本案犯罪事實有相當程度參與的情節不符。則被告是否罪嫌不足,尚有研求余地。檢察官抗告意旨指摘原裁定未詳細審酌卷內相關事證,為有理由。原裁定既有可議之處,即無可維持,爰予撤銷發回原審法院更為裁定。
針對臺灣“高院”發回更裁黃呂錦茹抗告案,國民黨最新回應痛批:“昨日柯文哲,今日黃呂錦茹,明天可能是任何人。”
國民黨表示,當北檢決定要提出抗告的時候,就可以知道民進黨主政下的司法制度,就是可以在沒有直接證據的狀況下,任意押人取供。一次不成功,檢方就是繼續抗告到法院愿意羈押。
國民黨批評,當司法成為執政者可以選擇性辦案,可以小案大辦的爪牙,臺灣人沒有閃避的空間,更沒有后退的道路,只能站出來反抗威權。國民黨除了全面協助黃呂錦茹進行接下來司法攻防,更要呼吁全體臺灣民眾站出來“戰獨裁”。向賴清德大聲吶喊,反對司法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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