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記者4月24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湖南省衡陽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歐杏(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湖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湖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歐杏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歐杏 資料圖
任上被查
公開資料顯示,歐杏出生于1968年11月,湖南省衡陽縣人,在職碩士研究生,會計師職稱。
歐杏歷任衡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總經濟師、副主任,衡陽市政府副秘書長、市政府辦黨組成員兼任市志辦黨組書記、市財稅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市政務中心主任,衡陽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等職。
2015年,歐杏任衡陽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主任,2022年任衡陽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2024年10月2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歐杏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湖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亦官亦商
搞錢色交易
2025年3月2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通報,歐杏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通報稱,歐杏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亦官亦商,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搞錢色交易;貪欲膨脹,利用職務便利或者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項目承攬、獎補資金兌現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歐杏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湖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湖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歐杏開除黨籍處分;由湖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 作者:謝思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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