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導報綜合報道 國民黨宜蘭縣黨部今天(24日)遭檢調單位搜查,正在開會的臺民意機構“司法法制委員會”炮聲隆隆。國民黨黨團總召傅崐萁批評臺當局司法雙標,“辦藍不辦綠”。罷綠民代領銜人被搜查羈押,罷藍領銜人只是約談而已。抓在野黨變成通案,花蓮告發4000份偽造連署,檢調毫無動靜,花蓮民政處依“戶籍法”及“行政程序法”核實連署人卻遭收押。他批評,臺法務主管部門這群人已淪為民進黨綱中“政黨的統治工具”。
傅崐萁表示,民進黨黨綱第7條寫著“維護‘法律’位階之原則并實現實質之正義。‘立法’更應遵照正義理念,配合社會之發展,與時并進。司法也應超出黨派,依法獨立審判”,第8條為“行政官僚制除應接受其他部門嚴格制衡外,尤須建立保持政治中立的制度和行動倫理,以免淪為政黨的統治工具。”他諷刺,臺灣地區詐騙案鋪天蓋地,民眾痛苦指數飆高,外部經濟局勢險峻,百工百業無以為繼不知何去何從。臺當局的司法機器卻全部聽從執政者的操弄,對在野黨抄家滅門,這么多人表達正義之聲卻還是對牛彈琴。
針對臺法務主管部門辯稱是個案不是通案,傅崐萁駁斥,司法雙標已“6:0”。罷藍領銜人只是證人身份到案說明,但罷綠領銜人全被搜查羈押交保,這不是通案什么才是通案?
傅崐萁表示,臺灣地區“戶籍法”71條“戶政事務所得派員查對校正戶籍登記事項”,“行政程序法”第36條“行政機關應依職權調查證據”,戶政機關實地查訪于法有據,臺法務主管部門副負責人也認同規定。但花蓮縣民政處長依“法”查核卻遭收押,罷免團體甚至公然在電視節目的跑馬燈上放話稱官員已被收押,叫大家挨家挨戶去連署,檢調和罷免團體配合得真好。罷免國民黨民代的都不能查核,公務員不作為豈不是廢弛職務?
傅崐萁也告發,根據“選罷法”規范,罷免民代辦事人員規定只能20人,且學校、投開票所等公共場所都不得設置罷免站。但現在罷免團團挨家挨戶敲門、店家也設點要大家連署,這些都是公然妨害“秘密罪”,全是現行犯,要求臺法務主管部門有所作為。
曾為資深檢察官的國民黨民代吳宗憲今天也表示,自己當了20幾年的檢察官,完全同意如果有人偽造文書就該辦,也認為只要是犯罪就該辦。但如今看到的是,各地檢調只要是罷綠就大肆查辦,罷藍卻不見任何動作。就像日前查辦基隆罷綠連署,辦案人員清晨6點就去敲門約談涉案民眾,對于可能是偽造文書被害人的連署人就狂殺狂砍。對于另一件罷藍連署案中的領銜人,卻可以讓他從容地到下午再詢問。
吳宗憲說,自己擔任檢察官時,也曾偵辦兩黨縣市長級的人物,讓長官很頭痛,外界流言四起,背負著很大的壓力。但他依然堅持做檢察官該做的事,也認為這就是檢察官的宿命,但讓他痛心的是,“司法怎么會配合政客玩到這個地步?”
就像花蓮傅崐萁罷免案,有4000份連署有問題,卻不見檢方搜查和大量傳喚。花蓮地檢署聲稱因為沒人來告,但檢察官對于不法本應主動偵辦,剪報分案也是檢方日常,這樣是主動不作為,“檢察官要看案件辦案,不是看政治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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