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新聞辦舉行“毀林毀草違規違法集中整治工作”新聞發布會,自治區高院、檢察院、公安廳和林草局有關負責同志介紹相關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
內蒙古林草資源豐富
內蒙古是林草資源大區,現有森林3.57億畝、草原8.15億畝、濕地0.73億畝,分別居全國第一、第二和第四位,林草濕面積占全區國土面積的74%。保護草原、森林是內蒙古生態系統保護的首要任務,也是鞏固“三北”工程攻堅戰成果的重要保障。
毀林毀草最高獲刑7年
從司法實踐看,毀林毀草違規違法行為主要有以下5種類型:
1. 非法開墾型:擅自改變林地或草地用途,對林地或草地進行開墾種植農作物等。
2.非法占用型:未辦理用地審批手續,非法占用林地或草地進行工程建設(如修路、建房、開礦)或將污水、垃圾亂排亂埋于林地草地等。
3.非法采伐型:盜伐林木或未經許可擅自砍伐林木或在草原上非法采挖藥材或其他固沙植物等。
4.未批先建型。企業或個人使用土地時,沒有把辦理征占用草原林地和轉建設用地手續作為開工建設的前提條件,在未取得征占用林地草原手續的情況下即開工建設,存在“先上車后買票”等未批先建的情況。
5.以租代征型。企業未經林地、草地相關主管部門審批,未辦理相關用地手續,通過與當地嘎查、村委會簽訂林地、草地承包或租賃協議的方式,將林地草地用于非農業生產建設。
其中,非法開墾型的行為在毀林毀草違法行為中占比較高。以上5種毀林毀草違法行為,達到入罪標準,可能涉嫌非法占用農用地罪、盜伐林木罪、濫伐林木罪、污染環境罪、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等,最高判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內蒙古持續護林護草
“十四五”期間,內蒙古先后開展了林草倒查10年、打擊毀林毀草、“三北”地區林草濕荒綜合執法、住建和生態環境領域重點違法問題集中整治等專項行動,累計查處問題5萬余個,恢復林草植被100余萬畝,追損挽損超28億元。
今年以來,自治區公安機關查處毀林毀草行政案件957起、破獲毀林毀草刑事案件635起,取得階段性工作成效。
自治區檢察機關制定印發了《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關于加強地方檢察機關與鐵路檢察機關協作配合的意見》《呼鐵檢察機關落實推進全區毀林毀草違規違法行為集中整治“打擊+修復”行動指南》等一系列規范性文件,提出23項工作措施,堅持依法從嚴懲治,做到當捕則捕、該訴即訴。
自治區法院系統建立案件快處機制,提升案件質效。開辟毀林毀草相關案件“綠色審判通道”,建立案件快立快審快結機制,在保證辦案質量的前提下,優化案件受理、審理、執行等各個環節流程,縮短辦案周期,提高司法效率,突出打擊重點,依法嚴厲懲處。
目前,自治區已向各盟市、旗縣(市、區)下發3期變化圖斑線索,按照“早發現、早處置、即查即改”的要求,正在推動各地加快整改。
加強防范,“治未病”。堅持人防技防相結合,發揮護林員、草管員等專門力量作用,廣泛動員嘎查村書記等干部群眾參與,利用衛星遙感、無人機巡查等技術手段,構建起“三只眼”監測、“三條線”預警的“天羅地網”。
嚴厲打擊,“治已病”。召開專項機制工作會議,及時總結工作經驗、分析存在問題,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再安排再部署,切實加大對毀林毀草頂風作案、開墾占用面積大、影響惡劣的違法行為打擊力度。
內蒙古將繼續
推進集中整治工作
動員全社會力量參與集中整治
對毀林毀草行為
“隨手拍、及時報、嚴厲打”
讓草原更綠、森林更茂、生態更美
▌責任 編輯:包晶蘭
▌校對:段麗娜
▌審核:郝新新
▌ 稿件來源:奔騰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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