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蔡嘉美
近日,65個廣東省基層改革創新典型案例正式發布,云浮探索“綜合查一次”聯合執法機制,成功入選社會體制領域典型案例。這一創新實踐,以高效減負的實踐成果與可復制推廣的成功經驗,為基層治理和營商環境優化提供了新思路。
一直以來,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常面臨多頭執法、重復檢查等問題,可謂是“壓力滿滿”。不同部門各自為政,檢查標準不統一,企業需頻繁應對各類檢查,消耗大量人力、物力和時間成本,嚴重影響企業的正常運營。
云浮推行的“綜合查一次”,有效整合了原來多部門多頻次的執法檢查,由多部門協同,在多領域同步,對同一對象開展“一張清單”的聯合執法檢查,極大減少了企業的迎檢負擔。真切做到了聯合執法工作既“貫通協同”又“各司其職”、讓涉企執法監督既“無事不擾”又“無處不在”、讓接受政策宣傳的群眾既“聽得清楚”又“聽得明白”,努力讓法治化營商環境的溫度彰顯在各類經營主體的百業煙火中。
“綜合查一次”并非單個行業的特惠,而是將政策紅利持續釋放到更多領域。《云浮市推進“綜合查一次”聯合執法機制實施方案》聚焦食品生產、娛樂服務等多個領域先行先試,并且根據“成熟一批、確定一批”原則,不斷梳理執法事項,明確執法標準,確定權責清單,分期分批制定更多聯合執法檢查清單。這種逐步推進、不斷完善的方式,為其他地區提供了可借鑒的經驗,有助于在更大范圍內推廣這一創新模式,提升整體營商環境質量。
在法治建設層面,“綜合查一次”體現了依法行政的理念。全國首部規范涉企聯合檢查行為的政府規章——《云浮市“綜合查一次”聯合執法檢查實施辦法》的頒布實施,從制度層面保障了這一創新實踐的規范化、常態化。它明確了執法主體、檢查方式、任務清單等內容,使執法過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進一步提升了全市營商環境法治化水平。
當“柔性執法”替代“機械檢查”,當“數據跑路”取代“企業奔波”,云浮“綜合查一次”的實踐已經不是簡單的執法方式革新。它以制度創新重構政企關系,用數字化手段破解執法難題,為企業卸下制度性負擔,為高質量發展注入內生動力。期待這一典型案例能如星火燎原,推動更多地區在優化營商環境的賽道上探索出具有中國特色的基層治理新范式,讓法治成為市場經濟最堅實的護航者。
【編輯】董瓊 陳梓銘 麥月勇 區云波
【校對】梁世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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