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上午,備受關注的“雷公”夫婦起訴人販子王浩文、胡某雄的人格權糾紛案在四川南充開庭。該案由湖南省長沙市芙蓉區人民法院審理。
“雷公”夫婦請求法院判令王浩文、胡某雄分別賠償尋親交通費1元、誤工費1元、精神損害費1元等共計6元,公開賠禮道歉。整個庭審持續了1個小時左右,未當庭宣判。
“雷公”和代理律師庭審結束后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王浩文仍不承認拐賣了其子川川(化名),但他寫了一份道歉書,從人販子的角度向“雷公”夫婦以及全國被拐孩子家庭道歉。
▲“雷公”雷武澤接受媒體記者采訪
王浩文拐賣兒童被判死刑
“雷公”起訴索賠6元并要求公開道歉
因左邊立起來的眉毛,雷武澤在尋子圈被稱為“雷公”。2001年,“雷公”夫婦帶著3歲的兒子川川租住在湖南岳陽老火車站附近的某貨物中轉站。當年10月9日清晨,川川被鄰居蘇某某帶出去玩后失蹤。從此,“雷公”一家開始了漫長的尋子路,直到2023年才找到兒子川川。
隨著川川被找到,人販子王浩文再次進入公共視野。王浩文于1957年9月出生,高中文化,無業,四川渠縣人。經法院審理查明,王浩文于2001年至2014年期間,單獨或伙同被告人王某瓊、胡某雄流竄作案,物色兒童進行拐賣,得手后到廣東省汕頭市等地販賣,王浩文前罪加漏罪共計拐賣兒童14人。
2023年,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王浩文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與前罪拐賣兒童罪所判處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罰金五萬元,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王某瓊(王浩文的前女友)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一萬元;胡某雄(王浩文的妻子)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六千元;追繳王浩文犯罪所得十九萬九千元,上繳國庫。
一審宣判后,王浩文等人提起上訴。2025年1月,本案二審宣判,維持一審判決,駁回上訴。
2024年12月,“雷公”向戶籍地所在法院——長沙市芙蓉區人民法院遞交了《民事起訴狀》,向王浩文、胡某雄分別索賠尋親交通費1元、誤工費1元、精神損害費1元,共計6元,并要求二人公開賠禮道歉。
“雷公”表示,尋親22年付出了很多時間和金錢,索賠的目的不是為了要錢,而是為了討個公道,給所有被拐兒童及其家長一個交代。
王浩文庭前手寫道歉信
向“雷公”夫婦和全國被拐孩子家庭道歉
24日上午,“雷公”夫婦起訴人販子王浩文、胡某雄的人格權糾紛案在四川南充開庭,該案由湖南省長沙市芙蓉區法院開庭審理。庭審持續了1個小時左右,庭審結束后,“雷公”和代理律師——湖南睿邦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明向在庭外等候的媒體記者透露了整個庭審情況。
▲法院傳票
劉明說,王浩文在庭上對原告“雷公”夫婦的所有訴求都認可,愿意賠錢和賠禮道歉,但不認可拐賣川川的事實。
法庭上,王浩文拿出了庭前寫好的道歉書,向“雷公”夫婦道歉,同時也從自己是一個拐賣孩子的罪犯的角度向全國被拐孩子家庭道歉。“雷公”說,按照王浩文的說法,自己是一名被拐兒童家長,而王浩文是拐賣兒童的罪犯,兩個人之間的身份是對立的,他愿意賠禮道歉,同時也向全國被拐孩子家庭道歉。
但“雷公”拒絕了王浩文的道歉?!八热徊怀姓J拐走了我的小孩,我接受這個道歉有什么意義呢?我接受他道歉是沒有道理的?!薄袄坠毕蛎襟w記者解釋,如果王浩文承認拐走川川給自己賠禮道歉以及賠6元錢,這才是順理成章的事情。
被拐孩子家長桂宏正當天也到了南充。桂宏正說,“雷公”此前曾問他是否也要向法院起訴王浩文索賠,自己思慮后決定放棄索賠,只想對方盡快被執行死刑。
“我特別理解‘雷公’。”桂宏正表示,他的兒子是在2009年被王浩文拐賣的,其一直面臨如何讓兒子融入原生家庭的難題。2019年,桂宏正找回兒子,但短暫的兩個月相處期間,他們發現兒子成天悶悶不樂。在經歷內心的不甘與糾結后,桂宏正選擇妥協,將兒子送回養父母家。
紅星新聞記者 王超
編輯郭宇 責編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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