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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神之間的生克組合判斷事物發展的方向和結果,而如果要分析某個十神生克背后具體的人事之象,也就是說讀懂人生劇本的故事劇情,那一定要搞清楚日主的參與程度高低;到底這些事情的發生是日主的“身內事”還是“身外事”,如果是“身外事”那就與別人關系很大,事情結果對日主影響就小很多;如果是“身內事”那就與自己息息相關,事情結果的吉兇會對日主影響甚大,尤其當自己的東西為用神,但被克制太過時,應災是很大的。
如何區分“自己的”和“別人的”?
“自己的”有兩層含義,第一表達的是日干自己,也就是自我,它和日干是連體的,可以代表身體物質層面的日干,這是從十神的角度來看;第二表達的是屬于自己家里的,這是從宮位的角度來看;
從十神角度看“自我”,一共有三類:第一為日干同類的“比劫”:“比肩”在地支為祿就是日干的分身,而“劫財”也是手腳四肢,它雖然沒有“比肩”代表自己那么直接,但也是和自己緊密相連的同輩之人;
第二為生助日干的“印星”:“印星”為生我之物,它可以給日干提供源源不斷的能量和營養,它是日干的元神;第三為日干所生的“食傷”,它出自日干自己的身體,所以也可以表達“自我”;這三類十神通俗講就是“印比食”,在論壽元時,也都可以代表壽元星,因為他們都是日干“自己的”表達;
從宮位角度講日柱和時柱為家內,代表“自己的”,年柱和月柱為家外,代表“別人的”;但你不能說看到某十神在日時,你就說是“自己的”,看到在年月,你就說是“別人的”,還要判斷十神的歸屬權問題,如何判斷,那就是尋根基,尋根基其實就是在給某個十神找它的老家,以確定它和日干的關系,比如某個人如果在北京,你不能就說他是北京人,他有可能是東北人,只在在北京短暫停留而已。
尋根基找出處表:根基分為根和氣的區別;
甲乙木,根為寅卯,氣為辰未,木從未中出,沒有未找辰土;
丙丁火,根為巳午,氣為未戌,火從戌中出,沒有戌找未土;
戊己土,根為巳午,氣為未戌,土從四墓庫中皆可出,優先為戌未;
庚辛金,根為申酉,氣為丑戌,金從丑中出,沒有丑找戌土;
壬癸水,根為亥子,氣為辰丑,水從辰中出,沒有辰找丑土;
如果某個五行在地支沒有根也沒有氣,那么它如果在家里就是“自己的”,如果在家外就是“別人的”;如果某個五行不止一個根基,比如丙丁火,地支有午火,還有戌土,那么如何判斷呢?這代表午火和戌土都有份,如果午火在年月,戌土在日時,那就代表這個火家里家外都有出處,那么它既是“自己的”,同時也是“別人的”,但如果它受克不吉,一樣是也會與日干自己相關聯。
所以結合十神和宮位,當“印星,比劫和食傷”根氣在日時,也就是從自己家里出的,那么就更能直接體現它就是日干“自己的”,并且與日干越貼近,越能表達它是日干的一部分,離日干最近的三個位置,日支,時干和月干;當這些位置上代表“自己的”十神發生吉兇福禍時,那么這些就是日干的“身內事”,吉的時候大吉,兇的時候大兇。
我以“梟神奪食”舉個例子:
“梟神”為別人的,“食神”為自己的,容易有牢獄之災:
乾:
丙 癸 戊 庚
寅 巳 辰 申
大運:丙申,流年:丙申
此造我們先定義“自己的”和“別人的”,庚申一柱為食神,食神在時柱代表家內,且根基也在時支,并且庚金在時干與日干最為貼近,這都在表明食神庚申一定是日干“自己的”,食神如果被克制太過,第一個倒霉的一定是日干本人,此時的食神就是日干的連體。
年干的丙火偏印,雖然也可以代表“自我”,但它的根基在月令巳火,日時并沒有,那么它只能表達為“別人的”更多一些,大運丙申來臨,同時流年為2016年丙申年,大運和流年的兩個丙火就會對庚申金進行克制,而火土兩旺之造是喜食神泄秀的,但被梟神所奪,這就會引發“梟神奪食”,如果說“食神”為別人的,與日干離得比較遠,那其結果不至于有太大的災難,而當“食神”為日干“自己的”,就很容易引發兩院之災;
此人就是在丙申大運就一直非常倒霉,干啥啥不行,到了丙申年又因為犯法而進了監獄,被判了五年之久,在此期間他老婆也跟他離了婚,這也應了“梟神奪食”的男命不利婚姻,人生進入了無比凄涼的低谷時刻。
今天的分享就到這里,謝謝大家!
文/酉印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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