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在當今商業環境中,買賣合同糾紛屢見不鮮。近期,元韜律師事務所成功代理了一起涉及買賣合同的案件,為客戶挽回了合法權益。
本案中,原告是一家專業的裝飾材料供應商,與被告之間因貨款支付問題產生了糾紛。原告聲稱,其在2023年5月至6月期間,根據被告的要求,向其供應了大量裝飾材料,但被告卻未按約定支付相應貨款,導致原告遭受了重大經濟損失。
然而,被告卻辯稱,其并非買賣合同的實際主體,而是案外人作為總包方與原告建立了買賣關系,被告僅為代付方,不應承擔付款責任。
此外,被告還主張,原告提供的證據存在重大瑕疵,無法證明雙方之間存在有效的買賣合同關系。案件的爭議焦點集中在買賣合同的主體認定以及證據的有效性上。元韜律師事務所劉磊律師團隊在深入了解案情后,迅速制定了詳細的訴訟策略,積極收集和整理證據,為原告爭取合法權益。
【律師觀點】
本案中,被告試圖通過強調與案外人之間的裝修合同關系,以及主張原告知曉其代付行為,來逃避付款責任。
然而,元韜律師事務所劉磊律師團隊敏銳地發現,被告的法定代表人在與原告的溝通中,直接參與了訂貨、確認貨物以及支付部分款項等關鍵環節,且從未向原告披露過其與案外人之間的內部約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即使被告與案外人之間存在包工包料的約定,該約定也不得對抗原告。
此外,原告提供的銷售訂單、收貨清單、付款憑證以及微信聊天記錄等證據,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充分證明了被告與原告之間存在買賣合同關系。律師團隊認為,被告的抗辯理由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無法成立。
【判決結果】
經過激烈的庭審辯論,一審法院采納了元韜律師事務所律師團隊的觀點,認定被告與原告之間存在買賣合同關系,并判決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貨款及逾期付款利息。
被告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但二審法院經審理后,同樣認為被告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最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元韜律師事務所劉磊律師團隊憑借扎實的法律功底和豐富的實踐經驗,成功為客戶(原告)贏得了這場官司,維護了其合法權益。
本案再次證明了在商業交易中,證據的重要性以及合同主體認定的復雜性。元韜律師事務所將繼續為客戶提供專業、高效的法律服務,保障客戶的合法權益。
【判決書節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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