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韓國全州地方檢察廳以涉嫌受賄、違反《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為由,正式對前總統(tǒng)文在寅提起公訴。
文在寅所涉嫌的嫌疑罪行,與其女兒、女婿有關。其女兒文多惠在4月17日時剛被法庭判處違反《道路交通法》與《公眾衛(wèi)生管理法》罪成,處以罰金15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7.7萬元)。檢方在該案件中提出判處文多惠一年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議,但是未被法庭采納。
此次被一同起訴的還有前議員、泰國易斯達航空公司創(chuàng)始人李相稷,2018年3月,李相稷被文在寅任命為中小企業(yè)振興公團理事長。隨后,文在寅女婿進入易斯達航空擔任理事,并收取了2.23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10萬元)的報酬。
由于在女婿入職后,文在寅便取消了對女兒的資金支持,因此檢方認為:李相稷與文在寅之間存在權錢交易,其女婿領取的報酬,應當被視為是文在寅所收受的賄賂。
由于檢方提出的是不捕直訴,所以文在寅尚未被逮捕收押。
文在寅如果罪成,可能會面臨多久的刑期呢?
由于檢方是以文在寅涉嫌違反《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為由而對其提起的訴訟,因此我查詢了這部法律的英文版本(ACT ON THE AGGRAVATED PUNISHMENT OF SPECIFIC CRIMES)。
《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第二條第(1)小節(jié)第1款寫道(如下圖所示):
意思是:受賄金額不低于一億韓元的,處無期徒刑或不低于十年的有期徒刑,并附帶勞役。
而檢方所認為的文在寅涉嫌受賄的金額為2.23億韓元。如果檢方的意見被法庭采納,那么現(xiàn)年72歲的文在寅,其刑期可能會超過10年。
其實,文在寅的麻煩,還不止這一樁。
4月17日,在歷時兩年七個月的調查后,韓國監(jiān)查院公布了一份對文在寅政府的監(jiān)查報告。
這份監(jiān)查報告稱,文在寅政府編造了經濟與房價數據,其所有助手都牽涉其中。
該報告所列舉的文在寅政府違法嫌疑行為如下:
- 至少編造了102次公寓價格數據;
- 非法要求相關機構提前向政府透露住房數據;
- 施壓韓國房地產委員會,要求其調低住房價格增長指數;
- 將住房價格增長幅度調整為0%;
韓國監(jiān)查院不是檢察機構,也不是監(jiān)察機構,而更像是一個審計與監(jiān)督機構。因此,該機構的監(jiān)查報告,不算是起訴書,更不是刑事調查。但是,這類報告,有可能會引起檢方的下一步行動。那樣的話,不僅是文在寅,他的前助手們,可能也都會被“一網打盡”了。
如果文在寅被定罪,他的希望,便在李在明身上,李在明要是當選,大概率會特赦文在寅。
但是李在明自己現(xiàn)在也面臨著麻煩,4月22日,韓國最高法院決定速審李在明。而且,韓國沒有美國那樣的“預先特赦”制度,因此,只有文在寅被終審定罪后,下一任總統(tǒng)才有權特赦他。在被定罪之前,文在寅還得吃一陣苦頭。
盧武鉉自殺,李明博被判入獄17年(后被尹錫悅特赦),樸槿惠被判入獄20年(后被文在寅特赦),文在寅現(xiàn)在可能會面臨超過10年的刑期,而尹錫悅一定會入獄,刑期或創(chuàng)下新高。下任總統(tǒng)的熱門人選李在明,也是官司纏身,即使當選總統(tǒng),2030年卸任后也很有可能會入獄。
在即將大選的當下,文在寅被檢方起訴,尹錫悅正在法庭鏖戰(zhàn),最高法院又要速審李在明。韓國政壇,出了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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