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馬邊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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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執行懸賞公告
本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張羽與被執行人李貴旭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因被執行人李貴旭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根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之規定,本院特發布懸賞公告如下:
一、被執行人信息
被執行人李貴旭,男,1998年5月6日出生,漢族,住四川省馬邊彝族自治縣荍壩鎮石丈空村7組32號,公民身份證號:51113319980506121X。
二、懸賞條件
向本院提供被執行人李貴旭財產線索,使該申請執行人的債權得以全部或部分實現。
三、執行標的、懸賞金計算方式
執行案號:(2024)川1133執149號
執行標的:20843.56元。
懸賞金:舉報人提供的被執行人財產線索經查證屬實并實際執行到位,申請執行人自愿按執行到位的20%懸賞標準獎勵提供給舉報人。
懸賞期限:2025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1日止,或本案于2025年4月21日前終結執行、執行完畢的,本懸賞失效。
四、領取條件
懸賞公告發布后,有關人員向本院提供下落線索的,本院將對有關人員的身份信息和下落線索進行登記;兩人以上提供相同財產線索的,本院將按照提供線索的先后順序登記(以先登記為主)。提供的下落線索,使本院實際控制到人的,本院將按照懸賞公告發放懸賞金。
本院鄭重承諾:對提供線索的有關人員的身份信息和財產線索嚴格保密。
本院通告:對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被執行人,請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若經查實仍不履行的,涉嫌拒執犯罪的,本院將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歡迎社會公眾舉報被執行人隱匿、轉移財產行為的線索。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王法官
地址:馬邊彝族自治縣民建鎮光明大道70號(人民法院)
電話:0833-4528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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