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都記者對寵物托運代辦亂象進行了調查,發現不少市面上宣稱的“寵物托運一站式代辦”服務,實則為包括疫苗標簽、免疫本、抗體檢測報告、《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等在內的“一站式造假”。
如今在城市地區,寵物的功能已經轉向情感陪伴,相關產品和服務愈發多樣。在交通運輸上,航空公司開啟“人寵同艙”,鐵路方面也推出“寵物托運”功能,而《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就是辦理托運的必備證明之一。
平心而論,《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的辦理流程稱不上簡單,要打好幾針疫苗、做抗體檢測、帶寵物辦證,各環節間常常還伴隨著對間隔時間的嚴格限制,一套辦理下來,對寵物主人的時間和金錢都有一定消耗,這也讓“一站式代辦”服務有了市場需求。據報道,原本要花好幾百元、持續幾個月、奔波數次的辦理過程,找人代辦就可以“什么都不用操心,直接機場集合就行”。
而各環節中的漏洞也為假證得以蒙混過關提供了可乘之機。比如作為寵物接種疫苗的憑證之一,疫苗標簽、疫苗本均能夠從二手平臺直接購買,辦證人員難辨真偽;即便《動物檢疫合格證明》電子化后可以通過查詢編號或掃碼驗真,但部分航司的查驗流于形式,“只是看一下證明”。
在寵物深度嵌入公共生活的當下,相關管理的要求和水平也必須隨之提高,其中,對動物防疫的管理最基礎也最關鍵。拿寵物運輸舉例,以往動物無法踏足的客艙、高鐵,如今也能夠作為托運工具,這豐富了寵物主人的選擇空間,為養寵人群提供了更便利的人性化服務。但在人群密集度極高的交通工具內,一旦混入攜帶疫病的動物,將對其他乘客和動物的健康帶來實質性威脅,也將影響合規養寵人群對托運服務的信任感。
除了部分養寵人群,這項灰色產業鏈的客源很大一部分也來源于寵物販子。網絡寵物商販接種疫苗、托運需求大,成本的控制往往也從這里“開刀”。很多消費者將所購買的寵物是否擁有防疫證、能否順利托運視為判斷寵物健康與否的標準之一,相關證件的造假也將加大消費者購買到“星期寵”的風險。
實際上,我國動物防疫法對動物檢疫已有嚴格規定。第78條和103條分別禁止了偽造、變造檢疫證明,以及違反該規定的相應處罰,如偽造檢疫證明的,將沒收其違法所得和證明,并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第49條也指出,出售或者運輸動物前,貨主應按照相關規定申報檢疫,其目的就在于阻斷疫病傳播、保護人寵健康。但由于管理的疏漏,這類違法行為在現實生活中仍然十分猖獗。
要遏制這種現象,至關重要的一步是將檢疫鏈條內的各項憑證形成標準化管理。例如要求疫苗廠家使用統一的防偽標識,并提供鑒別真偽的官方渠道;防疫本僅供應至具有接種疫苗資質的機構,并加入數字化監管嚴控出證,實行一寵一證。另外,監管端也需同步發力,規范檢疫證明的開具、航司核驗等環節的操作流程,并加大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而養寵人群也應認識到,要形成寵物友好型社會,少不了每一位主人的配合,動物無辜,但人需要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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