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杭州市蕭山區教育局關于做好蕭山區2025年各類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蕭教〔2025〕15號)正式發布,一起來看招生工作有關事項↓↓↓
一、招生對象和考試報名
01
招生對象
1
本區學校就讀的應、往屆初中畢業生。
2
本區戶籍在區外就讀的應、往屆初中畢業生。
3
具有各類高中學校在冊學籍號的學生不得報考。
4
往屆生的報考對象是國家法定的非成年人。
5
符合市委市政府《關于杭州市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人才及團隊引進培養工作的若干意見》規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人才子女,持有“杭州市特聘專家證書”或屬地為蕭山區的“浙江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引進人才子女。
02
考試報名
1
區內學校就讀的應屆初三畢業生,在規定時間內由考生及家長在網上(http://47.110.159.205/)辦理報名手續、學校統一打印考生基本信息,考生及家長核對簽名后由學校存檔。各初中學校對非本區戶籍、學籍未滿三年的考生單獨造冊,注明家長是否持有有效的《杭州市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書》。
2
本區戶籍在區外就讀的應屆初三畢業生、往屆初中畢業生,按蕭山區教育考試中心當年發布公告首先注冊個人信息,然后完成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
本區戶籍在區外就讀的應屆初三畢業生須持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和由就讀學校從浙江省電子學籍系統中打印的《學生基本信息表》(若在外省學校就讀的,則提供就讀學校從全國電子學籍系統中打印的《學生基本信息表》),打印的信息表需加蓋學校公章。
本區戶籍在區外就讀的往屆初中畢業生須持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和《義務教育證書》。
二、招生計劃
按全區初中畢業生均能升入高中段學校、普職教育協調發展的原則,編制全區各類高中招生計劃(另發)。
三、綜合素質評定
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按《蕭山區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實施辦法》(蕭教學〔2008〕11號)執行。
四、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1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中考”)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考試成績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基本依據,初中畢業班學生均需參加中考。
2
中考包括文化課考試和體育與健康學科考試。語文、數學、英語、科學、社會(含道德與法治、歷史與社會,下同)等5門科目采用省統一試題和分值。其中,社會2025年繼續開卷,2026年起閉卷。
3
2025年考試日期、考試科目、考試形式、考試時間、滿分分值如下:
招生錄取總分由中考得分和加分兩部分構成。各類加分項目和加分辦法詳見附件1。
4
中考考務工作由蕭山區教育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5
中考文化課試卷采取集中統一網上評卷方式,評卷工作由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牽頭,蕭山區教育發展研究中心和蕭山區教育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6
中考成績發布和高中招生錄取工作由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蕭山區教育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五、招生錄取
01
原則與條件
各類高中招生錄取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考生綜合素質等級評定等作為前置條件,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采用“平行志愿——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投檔規則進行錄取。
02
程序與步驟
1
各類高中招生錄取工作分兩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職高“中本一體化”專業招生(為杭州大市統一錄取,具體操作辦法另行通知)、體育特長生、普高特長班錄取;
第二階段:第一批次(定向分配)錄取、第二批次(普高、職普融通試點班)錄取、第三批次(區內職高、中專、技校、列入市局統一分配的學校)錄取、第四批次(區外職高、中專、技校)錄取。
2
各類高中招生第一階段的所有志愿在中考前完成填報(考生報名參加第一階段各類測試且成績合格,即視作已完成志愿填報)。第二階段四個批次的志愿,在中考成績揭曉后一次填報完畢。其中,第二階段第一批次志愿考生最多可填報2個;第二批次志愿考生最多可填報5個,主城區面向蕭山招生的學校(含杭二中錢江學校共9所)中只能選報2所;第三批次志愿考生最多可填報10個;第四批次志愿考生最多可填報10個。具體填報時間另行通知。
03
定向分配錄取
1
定向分配名額確定。蕭中、二中、三中、五中、杭二中錢江學校面向蕭山區招生計劃總數的70%名額,按畢業生人數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學校。特長班和體育特長生招生指標不列入定向分配名額。
2
定向分配錄取時,如有初中學校未能用完所分配的指標,則劃歸到第二批次的招生計劃中。
04
招生錄取前置條件
1
在第一批次(一級重高定向分配)錄取時,享受分配政策優惠錄取的學生,其中考總分需達到定向分配錄取控制分(定向分配錄取控制分的設定標準為蕭中、二中、三中、五中、杭二中錢江學校5所學校計劃錄取總人數125%的名次所對應的分數),并同時滿足初二、初三兩個學年都具有本校學籍且在本校就讀的條件。根據省教育廳統一要求,2026年起,在同一初中學校(校區)在籍在讀滿3年的應屆畢業生方可參與定向分配招生,中途轉學的學生不得參與定向分配招生。
2
初三畢業生“綜合素質測評”作為中招錄取的前置條件。凡要求升學的考生,其6項評定需獲得4個P等及以上,其中報考除中本一體化及第三批、第四批以外的考生,其6項評定需獲得3個A等和3個P等及以上。
3
本區戶籍及父母一方持有效的《杭州市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書》和華(歸)僑子女、港、澳、臺籍的應屆畢業生可報考各類高中。
4
非本區戶籍的考生,須在本區初中連續就讀滿三年(擁有我區連續三年初中學籍)即可填報全部批次的志愿。不滿足該條件的只可填報第二批次中的民辦普高及第三、四批次的志愿。
5
往屆初中畢業生只允許報考第二批次中的民辦普高及第三、四批次的志愿(非蕭山戶籍往屆生必須在蕭山區畢業)。
6
普通高中(含特長班、職普融通試點班,但不包括體育特長生)錄取的中考總分須在400分以上。部分民辦普高未完成招生計劃數的,可適當降分,但須在350分以上。
7
省一級重高錄取時,參加初中畢業生實驗操作考查的考生,實驗操作考查成績須合格。
05
招生錄取操作序列
各類高中招生錄取操作序列為:職高“中本一體化”專業招生錄取、體育特長生錄取、普高特長班錄取、第一批次錄取、第二批次錄取、第三批次錄取、第四批次錄取。凡被前一序列錄取的考生,其余所填報的志愿自動失效。
06
特長班(生)報考事項
報考特長班(生)的考生需參加特長測試。報考普高特長班的學生可選報1個特長班,報考區教育局直屬高中及杭二中錢江學校的體育特長生,可根據自身特長確定1個體育特長專項,選報1~4個學校。其報名和測試在5月完成,具體根據各招生學校《招生簡章》上的時間要求。特長班(生)招生辦法詳見附件2。
07
普通中專志愿填報
普通中專的成績計分方式和錄取辦法請參閱杭州市教育考試院發布的《2025年杭州市各類普通中專招生手冊》。
08
末位同分投檔次序
錄取時,如招生學校在錄取時出現末位同分且超過招生計劃數時,末位同分者按以下規則確定投檔的先后次序:
1
中考總分中語、數、英三科合計得分高的考生;
2
中考總分中語文成績得分高的考生;
3
中考總分中數學成績得分高的考生;
4
中考總分中英語成績得分高的考生;
5
中考總分中科學成績得分高的考生;
6
中考總分中社會成績得分高的考生。
六、其他事項
1
考生可按照各批次的錄取方式及順序在規定時間內網上填報志愿。之后由學校打印志愿表,考生及家長核對簽名后學校存檔。
2
學生按規定程序被所報考學校錄取后,不得放棄錄取結果,其他招生學校也不得再行錄取。已錄取學生轉學按《浙江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浙教基〔2022〕18號)規定執行。
3
各招生學校(含民辦學校)應嚴格按物價部門規定(批準)的收費標準和項目收費,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不得另立收費項目,不得向學生收取任何與入學掛鉤的捐助費用及設備物品。
4
各高中、初中學校要加強各類高中招生相關工作的領導,要進一步完善公示制度、誠信制度、監督制度,杜絕違規違紀現象,確保考試招生工作順利實施。各高中學校要規范招生行為和學籍管理,嚴禁掛靠學籍,做到“人籍一致”。
5
各招生學校要加強各類高中招生政策的宣傳,使廣大考生、家長及時了解有關政策、要求,及時回應社會、家長的關注與疑惑,主動接受社會和媒體的監督,爭取社會各界的理解與支持。各高中學校要規范招生宣傳行為,為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6
各招生學校都必須按教育局規定的時間辦理新生報到注冊手續。
附件1
蕭山區2025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加分和降分項目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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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蕭山區2025年高中特長班(生)
招生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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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區教育局、蕭山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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