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無小事,用藥需謹慎。
前幾天,有小伙伴問有沒有處方“雙簽”的依據,領導要看要求兩個藥師簽字的依據。
涉及處方,先把處方的標準放在這里:
處方管理辦法要求所有醫生開具的處方均要經過藥師審核并簽字后才能進行后續的調配等工作,這么看來,開具處方的醫生和審核處方的藥師兩人的簽字應該是最初所指的“雙簽”,至于審核和后續的調配等工作并沒有明確是一個藥師還是多個藥師。
這個 醫生+藥師“雙簽”執行的非常好,所以,幾乎沒人再關注了。
但,文章一開頭提到的“雙簽”,不是醫生+藥師的“ 雙簽”,而是藥師+藥師的“雙簽”。
在曾迎接過的多次檢查中,都有專家專門查看處方是不是有兩位藥師簽字,特別是麻精處方。
在既往的認知里,除了單人值班時產生的處方可以由一個藥師簽字外,其他處方均由兩位藥師簽字。問題正如小伙伴的疑問:這有依據嗎?
至少,目前我尚找到權威的依據。但,作為減少差錯(麻精則還有防流弊)的措施之一,在時間有限的情況下,雙簽還是有必要的。而單人值班時的復核也是有必要的(曾有專家查監控,看單人簽字的紅方是否進行了復核)。
關于“雙簽”,您怎么看?
祝您健康用藥,用藥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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