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書不能算偷”
這句話在魯迅短篇小說《孔乙己》出現過
然而現實生活中也有這樣一個人
他喜歡看書
卻因貪小便宜將書店的書偷走據為己有
近日
吳中分局長橋派出所
抓獲了這名盜竊嫌疑人
案件回顧
最近,長橋派出所接到轄區一書店工作人員的報警,書店內的書被盜了。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趕到現場。報警人李女士告訴民警,她是店內的工作人員,上午整理書籍的時候發現少了4本書,查看店內公共視頻看到是一男子所為,這些書的價值284元。過了幾天,書店工作人員清點書籍時又發現被盜走7本,價值434元,而公共視頻里再次出現了該男子的身影。
民警通過走訪調查,最終確定了盜竊嫌疑人朱某。根據掌握的線索,民警很快將他抓獲。面對民警的詢問,朱某對其盜竊書本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據朱某交代,當天從外地來蘇旅游,由于他本人喜歡看書,經過該書店時就忍不住進去看了會書。
看了一會兒,有幾本書籍他非常喜歡,但想到看完一遍可能就不看了,非常浪費錢。想著能省則省,他臨時起意將幾本中意的書籍塞進了隨身攜帶的背包內,之后直接出了書店,并未付錢。幾天后,朱某再次來蘇游玩,他又去了該書店,用同樣的方法盜走了7本書籍。
朱某表示,他非常喜歡看書,想省點錢,沒想到付出了慘痛的代價,非常后悔。朱某向書店賠償了1000元,書店負責人也寫了諒解書并希望對他從輕處理。目前,朱某因涉嫌盜竊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
前幾日,該書店工作人員特意來到長橋派出所,將一面印有“為人民辦實事 做群眾貼心人”的錦旗送到民警手中,向警方表示感謝。
警 方 提 示
書籍是文雅之物,即便愛書也不能將書偷走占為己有。嚴守法律紅線,恪守道德底線,求知之路才能越走越寬、越走越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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