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下午,山海關法院敲響法槌,公開審理秦皇島市首例涉及長城相關作品的知識產權案件。
該案中,原告李某訴稱,被告某單位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擅自將其享有著作權的視聽作品部分片段用于公眾號宣傳等用途,涉嫌侵犯其著作權,李某要求被告停止侵權行為,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案涉視聽作品部分片段是以長城為核心元素,通過獨特視角展現長城的歷史底蘊與壯美景觀,屬于涉長城作品的知識產權案件。
庭審現場,合議庭圍繞視聽作品的著作權歸屬、被告使用行為是否構成侵權、侵權責任承擔方式等焦點問題展開法庭調查。原告出示了作品登記證書、獲獎證書等證據,證明其著作權權屬,被告則就案涉作品的來源、使用目的、途徑及是否存在合理使用情形進行答辯。雙方充分舉證、質證,并進行激烈法庭辯論,庭審過程嚴謹有序、公開透明。法庭審理認為,被告未經許可,擅自使用原告享有著作權的視聽作品,構成侵權,依法應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的侵權責任。
主審法官表示,長城是中華民族的精神象征,本案涉及的作品以藝術形式展現長城之美,從不同的藝術角度,將長城的精神內涵與文化價值進行再創作,賦予了長城更豐富的生命力與時代感。著作權保護不僅關乎創作者權益,更是守護文化遺產的重要環節。通過公開審理此類案件,旨在強化全社會對知識產權的尊重與保護意識,引導各主體規范使用文化作品,為長城文化資源的合法開發利用筑牢法治屏障。
作為“天下第一關”所在地,山海關承載著厚重的長城文化。未來,山海關法院將持續發揮司法職能,深化知識產權審判專業化建設,加大對涉長城文化、地域特色作品的司法保護力度,以法治之力護航文化傳承與創新發展,為擦亮長城文化名片貢獻司法智慧。
來源:秦皇島法院
編輯:崔婷婷 編審:高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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