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是中學、小學強制讓學生買校服,買學習機,訂飯,然后把所有幺蛾子出了個遍。冬天的校服里,裝的是爛布條,有這回事吧;統一買的學習機和其他電子產品,價格是市場價的好幾倍,也有這回事吧;食堂的劣質飯菜,就更是家常便飯,隔三差五的曝光。
這里面諷刺的點主要在于,頻繁上新聞,不斷認識到錯誤,每天都在改正,然后“下次繼續”。就拿最嚴重的學校食堂問題來看,爛的步伐,幾時停下來過?
問題也顯而易見了,萬一“幺蛾子”很不幸的被人注意到,并且送到了網絡的聚光燈下面,上了熱搜,那就表個態,說一說“整改”之類,便過去了。
你罰酒三杯,他再接再厲,天經地義啊!
剛剛看到一條新熱搜,有網友在人民網的留言板上舉報,說河南濮陽某縣一幼兒園,強制要求孩子訂“園服”。校長霸道的表示:你不訂,就給予孩子退學處理。
首先是幽默,“園服”這個詞都被他們弄出來了,只要能從家長口袋里搞到錢,他們的創造力,不容置疑。怕就怕外面的校衣園服賺習慣了,下次就要輪到里面的內衣內褲統一訂制,從小裹到老。只不過又該取個什么名字呢?
其次是強買強賣,好家伙,現在這些人是個個連裝都懶得裝了。昨天的稿子里,也提到了某地一個夜市,強制商販到他們指定的地點去買液化氣,同樣是威脅稱,“不去買就不續約”。
有意思的是這兩件事還都有一個共同點,液化氣事件的后續,當地街道辦回應“指定地點的氣和市場價一樣,所以不算強買強賣”。幼兒園訂園服事件的后續同樣,一群網友在下面說:才100塊錢,有什么好糾結的,不算強制。
這真是常年腦子被禁錮,以至于非要從屎里找出幾朵花來了。難不成和市場價一樣,他們就不賺錢?市場價本就是加了大量利潤在里面的,現在你按市場價強行把顧客攬收到自己店里,這樣子破壞市場規則,居然還說不是強買強賣。
不是從口袋里搶到手的,就不算搶是吧?
同樣,強行要求家長買“園服”,不買就給予小孩退學,如此荒唐的操作出現了,居然還有人在那里說100塊錢不貴。現在大家的容忍力都已經被鍛煉到這種強度了嗎,只要不賺的你砸鍋賣鐵,就還能接受?
給幼兒園小孩批發的“園服”,我不信100塊里面,他們不賺個50。
50不多,因此無所謂?那請問有人搶劫了你50塊,是不是也可以隨他去了?這是一種相當可怕的思維,也導致很多時候人們遇到事情,找這個部門,找那個警察,都得不到什么效果。原因無他,損失太小。
有沒有發現,飛鏢又回到了稿子的開頭:你罰酒三杯,他再接再厲。你覺得被搶50塊不多,下次別人就要試試100了。
為什么問題屢禁不止?這個問題本身就很幽默,哪來的“屢禁”,怎么看出來的?就是那一次次的出現問題之后,要求整改嗎?
“園服”事件亦如此,對有些人而言,小事而已,回應稱“責令立即整改”。如果我沒理解錯,所謂整改,大致就是當作無事發生吧。
想起昨天的另一起事件,有個大官李鵬新,正部級,靠著權力,貪了超過8.22億元。概念就是給你花100輩子都花不完那種程度。然后評論區里很多網友恨鐵不成鋼,問為什么屢禁不止,為什么這些人就是不知悔改。
我覺得答案就寫在新聞里,受賄8個多億,一審宣判無期徒刑。
貪了8個多億進口袋都沒有死刑,得要多少個億才能判死刑?所謂零容忍,意思莫非是對后面的0要容忍?
這大致就是我想說的,從強制訂校服、訂食堂,到“強制買園服”這個過程,明知不合法,卻始終存在,甚至日新月異。
它不僅僅是一個“園服”的問題,更不是100塊的問題,而是“小惡不懲,大惡登堂”,今日你容忍了一個園服而默不作聲,等明日你活在他們的“園區”里時,喊破喉嚨也沒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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