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 公布2024年知識產權行政保護典型案例
為深入推進知識產權行政保護工作,全市市場監管部門圍繞群眾反映強烈、社會輿論關注的突出問題,加大對知識產權領域侵權假冒行為的打擊力度,嚴厲打擊了侵犯商標、專利、地理標志等知識產權違法行為?,F選取部分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一、侯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門簾案
案情簡介:第16870295號“謝人”商標是河南謝人安防門簾有限公司在第24類“門簾”商品(服務)上的注冊商標。商標專用期限為2018年11月21日至2028年11月20日。
2024年3月29日,侯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新田某門簾店檢查時發現有“謝人”字樣的門簾,經河南謝人安防門簾有限公司工作人員現場鑒定非該公司生產。經查,該門簾從自稱是“謝人”牌廠家業務員處購進的,共購進了45件,均未銷售,貨值共計:10236元。侯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認定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的規定,構成了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門簾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作出行政處罰如下:?
1.沒收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門簾45件;
2.罰款10000元。
典型意義:門簾雖小,但關乎千家萬戶,消費者認為購買的是正品,卻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購買了非正品產品,合法權益收到了侵害。辦案機關即時查辦,通過打擊假冒偽劣產品,保護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了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
二、襄汾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銷售侵犯“萬華禾香”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案
案情簡介:第8534306號“”商標是萬華生態產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第19類“纖維板、膠合板、半成品木材”上的注冊商標。商標專用期限為2012年3月14日至2032年3月13日。
2024年4月2日,襄汾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根據權利人舉報對襄汾縣新城某家具廠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包工包料購進標有的刨花飾面板50張,為客戶承攬加工制作家具,萬華禾香板業有限責任公司對上述刨花飾面板、封邊皮進行了鑒定,出具了屬于侵犯其商標專用權的鑒定報告。襄汾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認定其構成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對當事人作出:1、沒收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刨花飾面板及加半成品、封邊皮。2、罰款12000元的行政處罰。
典型意義:這是一起當事人在加工承攬定制過程中引發的侵權行為。包工包料承諾使用“萬華禾香”注冊商標品牌板材,實際上使用侵犯“萬華禾香”注冊商標的假冒板材,依據《商標侵權判斷標準》第二十五條:“在包工包料的加工承攬經營活動中,承攬人使用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屬于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規定的商標侵權行為?!钡囊幎啊吨腥A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有以下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第三項“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的規定,當事人行為構成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該案件不同于以往銷售侵權商品的普通案件,具有顯著的典型性,為以后此類案件的查處具有很好的指導性。
三、洪洞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銷售擅自使用受保護地理標志產品“龍口粉絲”名稱的侵權行為案
案件簡介:2024年4月3日,洪洞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接投訴舉報稱洪洞縣某商貿有限公司銷售涉嫌擅自使用受保護地理標志產品“龍口粉絲”名稱的粉絲后,立即派執法人員對當事人的經營場所予以現場核查。經查,該商貿有限公司于2024年03月04日,通過自采的方式(無進貨查驗,無法查明供貨方),以每件65元的價格,購進散裝“龍口粉絲”5件計90斤,共計325元。隨后在其超市散裝食品柜臺上標示“龍口粉絲”、在分裝塑料袋上標示“散龍口粉絲”進行銷售。洪洞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辦法》第三十條規定,作出如下行政處罰:1、對當事人未履行進貨查驗記錄的行為予以警告;2、沒收違法銷售的“龍口粉絲”13袋;3、罰款5000元。
典型意義:洪洞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加強對“龍口粉絲”地理標志產品的保護,有利于將當地的資源轉化為競爭優勢,為打擊侵權行為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保障,從而保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維護良好的市場競爭秩序。
四、安澤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銷售假冒專利商品案
案情簡介:2024年8月29日,安澤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市場監督檢查中發現,安澤縣某五金機電門市部銷售的力寶氣動釘槍(2盒),彈夾專利號:ZL200420026693.3(2011年6月29日專利權終止),涉嫌銷售假冒專利商品。經查,當事人銷售的力寶氣動釘槍,貨值金額135元,不能提供供貨商資質以及銷售票據,涉案違法經營額無法計算。當事人的行為屬于銷售專利權被宣告無效后或者終止后繼續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標注專利標識的商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一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八條第一款之規定,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1.責令當事人停止銷售;2.罰款1000元。
典型意義:市場上一些不法商家會通過銷售假冒專利的行為來獲取不當利益,嚴重擾亂市場秩序,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通過打擊這種侵權行為,有辦的維護了市場公平競爭環境。
五、曲沃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案
案件簡介:2024年10月16日,曲沃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接維沃移動通信有限公司舉報,執法人員對曲沃縣某手機店開展了現場檢查。經查:發現vivo手機用殼33個、iQOO手機用殼2個、vivo手機屏幕3個。經該公司專業人員現場鑒別,發現該手機店經營的上述產品涉嫌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曲沃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如下行政處罰:1、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2、沒收手機用殼及手機屏幕;3、罰款1500元。
典型意義:近年來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不斷翻新,山寨現象層出不窮,本案的查處有效遏制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進一步引導市場主體和消費者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六、鄉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案
案件簡介:2024年6月3日,鄉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接云南白藥廠家打假辦的舉報,鄉寧縣某百貨批發城出售假冒偽劣云南白藥牙膏。經查,當事人能提供出所經營牙膏的供貨票據,隨后執法人員抽取該批次牙膏一支采用郵寄的方式送至云南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鑒定。鑒定書結果為:“經我公司維權人員對上述牙膏進行鑒定:該批牙膏非我公司生產及我公司也未委托其他公司生產,不是我公司包裝(出品),屬侵犯我公司“云南白藥”注冊商標專有權的產品?!碑斒氯说男袨闃嫵闪虽N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違法行為。鄉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1、沒收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牙膏15支;2、罰款1500元。
典型意義:保護企業的正當權益,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環境,減少和遏制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發生,確保消費者權益得到充分保護,讓消費者能夠購買到真正可靠的產品和服務。
臨汾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持續堅持以打假治劣行動護航高質量發展,始終對侵權假冒偽劣行為“零容忍”,露頭就打、鐵腕整治,先后開展了“藍天”“鐵拳”等專項行動,全市侵權制假售假案件逐年下降,有力地保障了群眾和經營主體的合法權益。通過多措并舉、精準發力,“真創新”受到了“真保護”、“高質量”得到了“嚴保護”,平陽大地崇尚創新的理念深入人心,誠信守法的自覺蔚然成風。
來源:臨汾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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