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大譜!龜速、停車致擁堵,司機“神甩鍋”:“他們不讓我變道!”】2024年7月2日,沈海高速杭州灣大橋。吳某駕駛貨車在第一車道行駛,行至北岸服務區時,在進入實線區后才發現錯過變道時機。可他為了進服務區,竟直接龜速行駛,眼看再“磨蹭”下去就再無進服務區的可能,竟直接停了下來,最后強行變道進入了服務區。后方車輛被迫跟隨減速、停車形成擁堵,十分危險。交警根據監控信息聯系到吳某,吳某不僅未認識到自己錯誤,反而“神甩鍋”:“我的轉向燈早就打開了,他們就不讓我變道!”交警對其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并依法對其在高速上違法停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違法行為,合并處300元罰款,駕駛證記12分。交警提醒:開車在高速上行駛,在臨近路口時進入實線區,就已經錯過了變道時機,此時絕對不允許通過急剎減速、強行變道、停車、倒車或逆行等方式“糾錯”,而是應當“將錯就錯”繼續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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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駕駛人安全研究部 劉一兵:超低速行駛一般包括兩種情形:
1.車輛違反最低限速規定,即車輛行駛速度低于道路或車道限速規定,如在高速公路上,車輛以低于60公里/小時速度行駛,或者在這種多車道高速公路左側快速車道行駛,低于該車道的最低限速規定;
2.車輛行駛速度與車流行駛速度不匹配,即在當前道路通行條件下,車輛行駛速度遠低于正常車流的行駛速度,“龜速行駛”影響后車通行,易引發事故
綜合來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半月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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