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回大地,萬物生長。當前正值春播春種的季節,也是毒品原植物種植的高發期,有些不法分子鋌而走險種植毒品,企圖“以種養吸”。
案情回顧
2019年,林某某因交友不慎沾染大麻,逐步滑向毒品深淵。2022年9月,他在境外社交平臺看到吸食大麻的視頻后,萌生“自種自吸”的念頭,網購大麻種子嘗試種植,但因技術原因失敗。不甘心的林某某于同年10月再次通過境外平臺,以3000元的價格購得大麻成品草餅10個、種子10顆,并與賣家合謀將毒品偽裝成“餅干”郵寄入境。當林某某前往取件時,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
經法院審理
林某某雖未成功種植,但其購買、接收毒品的行為已構成走私毒品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毒品原植物種不得,種一棵也違法,輕則拘留罰款,重則判刑入獄!”承辦法官嚴正指出,我國對毒品種植行為實行“零容忍”政策,無論是當“菜”吃還是當“花”賞,都將構成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
禁毒工作非一時之功,更非一人之力,筑牢禁毒防線需全社會共同參與,讓我們以案為鑒,知法守法、堅決向毒品說不!接下來,仙游法院也將繼續堅持“涉毒必究”的態度,充分發揮審判職能,持續以法律的利劍斬斷毒品根源。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一)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二)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
(五)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從重處罰。
對多次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未經處理的,毒品數量累計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條
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強制鏟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一)種植罌粟五百株以上不滿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較大的;
(二)經公安機關處理后又種植的;
(三)抗拒鏟除的。
非法種植罌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非法種植罌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獲前自動鏟除的,可以免除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一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非法種植罌粟不滿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少量未經滅活的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運輸、買賣、儲存、使用少量罌粟殼的。
有前款第一項行為,在成熟前自行鏟除的,不予處罰。
文 / 刑事審判庭
編輯 / 鄭靜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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