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0歲的張某2018年入職一家第三方人力外包公司,擔任項目專員,負責為客戶公司招聘派遣員工、核對用工情況、確認發放薪資等工作。原本張某工作穩定,工資也不低,然而,一次借貸卻徹底改變了她的命運。
“一開始我的個人債務不多,大概二三十萬,因為我的個人征信太差了,沒辦法從銀行貸款,后來我去了一個貸款的機構,推薦我做個人的借貸過渡,其實就是高利貸,當時我也不懂。”張某告訴記者。
高利貸的利滾利,讓張某的債務迅速累積,張某舉例說,比如她借10萬高利貸,扣除各種手續費,到手只有7萬多,卻要求她在10天內歸還20萬。
“被逼得非常緊!有些高利貸每天都要還錢,如果不還,就會瘋狂給我打電話、發短信,甚至給我發定位,說在我公司樓下,如果不還錢,就上來找我。”為了還債,張某只能拆東墻補西墻,就這樣,深陷高利貸泥潭的張某動起了歪腦筋。
張某發現公司的審核流程都通過郵件進行,僅憑篡改郵件就能虛構派遣員工的數量,并順利通過公司的審核。
利用這個漏洞,2022年10月到2024年8月期間,張某以借用銀行卡走賬為由,找親友要來銀行卡號,把親朋好友的銀行卡號編造成派遣員工的信息。親友收到公司轉賬后,會全額轉回給張某。據統計,張某共計虛構了54名派遣員工,騙取公司500余萬元。
普陀區人民法院譚佳怡法官接受記者采訪時,揭露了張某頻頻得手的關鍵:公司在管理和審核上存在一定漏洞,企業審核機制只核對郵件確認的總金額,卻從不驗證具體人員名單。張某只需將客戶郵件的金額數字稍作修改,截屏上傳就能通過審核。
張某供述,500多萬的贓款中,有400多萬都化作了高利貸利息。去年8月,張某來到公安機關自首,到案后,張某及家屬退贓63萬。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巨大,構成職務侵占罪。最終,普陀區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張某犯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10萬元。
看看新聞記者: 潘文婷
編輯: 馮家琳
視頻編輯: 潘文婷
責編: 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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