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檢察院
出臺一體抓實“三個管理”
構建檢察“大管理”格局實施意見
日前,福建省院制定《福建省人民檢察院關于一體抓實業務管理、案件管理、質量管理 構建檢察“大管理”格局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進一步聚焦法律監督主責主業,指導全省檢察機關持續優化檢察管理路徑,做實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的要求。
《意見》包含目標任務、職責分工、管理基礎3個部分共20條工作舉措,將抓實抓好“三個管理”的責任落實到單位、落實到部門、落實到個人。
《意見》圍繞目標任務
突出“明確履職主體、壓實履職責任、規范履職辦案、健全履職機制、落實履職監督”五個要素,把“三個管理”貫穿案件辦理的全過程、各環節,實現案件辦理與管理、放權與管權、管案與管人銜接,以高水平管理推動高質效辦案。
《意見》圍繞職責分工
共有5個方面16條具體內容。一是明確履職主體,明確了檢察長、檢察委員會、辦案部門、案管部門、其他協同部門的管理主體定位以及各管理主體共同參與“三個管理”組織體系。二是壓實履職責任,明確檢察長和檢察委員會的宏觀管理、辦案部門的條線管理、檢察官的自我管理、案件管理部門的專門管理、其他部門的協同管理,對各管理主體進行具體職責確認,明晰了各履職主體的管理職責和分工。三是規范履職辦案。提出強化業務指導、加強個案指導、抓實業務數據監管、推進流程監控實質化、深化辦案質效分析等具體管理措施,要求各辦案部門要研究制定本條線主要業務門類、業務領域的高質效辦案規范指引和指導性意見,作為履職辦案、質效評價的重要依據,推動實現對案件流程、實體、數據、指導等辦案全過程的規范化管理。四是健全履職機制。構建和完善案件質量檢查評查、反向審視等履職機制,明確重點評查、常規抽查、專項評查的部門職責和評查內容,辦案部門每半年要將對案件的檢查、核查情況報送案管辦,強化對案件質量的監督管理。五是落實履職監督。明確規范履職保障和追責懲戒機制,深化拓展檢察聽證、人民監督員工作,自覺接受律師、人大代表、人民群眾等外部監督,促進司法責任制落實等保障措施。通過以上措施,實現宏觀管理與微觀管理相結合,貫通推進、一體抓好“三個管理”,形成工作合力。
《意見》還特別強調 各級院黨組、全體檢察人員要充分認識自身在 “三個 管理 ” 中的地位作用和職責任務,切實把加強管理作為全院、全員的共同責任 。 要求 將 “三個管理”納入檢察業務培訓, 加強理論研究 深入實施數字檢察戰略 , 構建一體化管理運行機制, 加強專業素能建設 等 ,夯實抓實抓好 “三個管理”的管理基礎。
來源:福建檢察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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