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據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消息,2025年4月23日,山東省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濰坊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范福生受賄、濫用職權一案。
菏澤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3年8月至2022年9月,被告人范福生利用擔任濰坊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高密市委副書記、市長,高密市委書記,濰坊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濰坊濱海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直接或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承攬、資金撥付、職務提拔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835萬余元。2011年8月至2016年10月,被告人范福生擔任高密市委副書記、市長,高密市委書記期間,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范福生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范福生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社會各界群眾10余人旁聽了庭審。
編輯 陳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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