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22項公共就業主要業務可“按圖索驥”辦理
遼寧日報記者 徐鐵英
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保補貼實行“先繳后補”;離校5年內高校畢業生首次在遼寧省內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成功申領創業擔保貸款,可以申請一次性創業補貼。近日,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印發了《遼寧省公共就業主要業務經辦規程(2.0版)》,為22項公共就業主要業務制定了新版的工作“流程圖”,方便群眾“按圖索驥”辦理業務。與1.0版相比,2.0版增加了創業場地補貼、一次性擴崗補助兩項業務的經辦規程。
22項公共就業主要業務覆蓋了就業創業的全領域,包括就業登記、失業登記、《就業創業證》申領、就業困難人員和參照就業困難人員享受相關政策人員認定、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申請認定、創業擔保貸款資質認定等內容,詳細制定了適用依據、適用對象、受理方式、辦理要件、辦事流程、辦理時限等內容,并提供了業務表單樣式。
經辦規程中有11項涉及補貼補助申領業務,包括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保補貼、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社保補貼、用人單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用人單位吸納高校畢業生社保補貼、一次性求職補貼、就業見習補貼、創業場地補貼、一次性創業補貼、一次性擴崗補助等,具體業務辦理內容詳盡。同時集合了具體的補貼政策,包含群眾和企業特別關注的補貼標準及期限、辦理要件、辦事流程等主要內容,方便申領者查詢。
其中,多項經辦規程專門服務于高校畢業生,涉及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申請認定、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社保補貼、一次性求職補貼、創業場地補貼、一次性創業補貼等內容。對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原則上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一次性求職補貼標準不低于1200元/人。創業場地補貼根據實際租賃期限按月給予,標準為每年3000元至1萬元,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
《遼寧省公共就業主要業務經辦規程(2.0版)》自今年4月開始執行,已受理和享受期未滿的政策,可繼續按原政策、規程執行至期滿為止。
來源:遼寧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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