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抗日戰爭中,胡宗南部從第1軍擴張到了十多個軍、幾十萬部隊,成為了中央軍里的一大派系。
不過胡宗南的部隊并沒有在抗戰后期接裝到大量美械,在國民黨軍的13個美械軍中,沒有任何一支是胡宗南系的,即便是其起家部隊第1軍也非美械軍;只有個別師如第8師因為編制調整列入到了美械軍中,才得以換裝美械。
所以胡宗南系部隊當時的陣容是以國械為主、雜械為輔;到后來解放戰爭時期,又加強了一部分美械,如沖鋒槍、火箭筒等。
這一點在胡宗南派往華北的第34集團軍所部,就有很明顯的體現;甚至這支部隊在接收了大量投降日軍的武器后,也沒有換裝日械,而是依舊保持國械為主的裝備陣容。
但因為當時有大量部隊已經換裝了美械、日械,所以替換下來的國械不少,加之國內兵工廠仍然以生產國械武器為主,因此便使得剩下的國械部隊也得到了很大的強化。
以第34集團軍所轄的第16軍為例,便裝備了大量的輕重機槍。
以1947年秋的實力統計情況為例,該軍裝備了145挺馬克沁重機槍、865挺捷克式輕機槍,全軍裝備的輕重機槍總數達到了1010挺。
一個比較普通的中央軍部隊,還不算是嫡系,只能說是胡宗南中央軍化的旁系部隊,就能有上千挺機槍,其自動火力可見一斑。
那么該軍的輕重機槍具體是如何配置的呢?
以重機槍一項來說,當時配備的級別是步兵營級,每個步兵營有一個重機槍連,通常裝備6挺重機槍。
第16軍為“三師制”軍,下轄第22師、第94師和第109師;因為當時華北部隊并未執行“整編師”調整,所以各師均為“三三制”,每個師轄3個團、每個團轄3個營。
以此而計,第16軍總計轄3師、9團、27個步兵營,重機槍的標配為162挺。
那么以第16軍的實有重機槍計,則缺少了17挺,實際配備率為89.5%。
之所以會有缺額,主要是因為第16軍經常用于平保地區的機動作戰;雖然華北當時大的殲滅戰不多,但小的繳獲還是有的,所以第16軍也有些許損耗。
而在輕機槍方面,當時中央軍的配備標準是每個步兵連9挺,另外警衛、偵察分隊,再加上部分直屬單位也會配些。
以最基本的步兵連需求來說,每個營轄3個步兵連,則需要27挺輕機槍;全軍總計有27個營,則需要729挺輕機槍。
那么以第16軍當時實際擁有的輕機槍數來說,滿足所有步兵連的需求綽綽有余。
甚至多出來的輕機槍來配備警衛、偵察分隊與直屬隊差不多也湊合。
當然,這里所說的“湊合”主要是直屬隊這塊的輕機槍配備很玄學,因為有些部隊的編制配備非常高,甚至炮兵營都配很多機槍,有些就是象征性意思一下。
以第16軍的實際情況來說,該軍不大可能為炮兵營也配備大量輕機槍,所以其直屬隊的輕機槍配備不會太離譜,那這樣的話第16軍當時的輕機槍數基本就符合編制了。
但上面也說了戰斗會有損失,重機槍甚至還微微缺額,那輕機槍怎么就基本配齊了呢?
因為重機槍這種武器即便到解放戰爭時期雖然比起山炮、迫擊炮等不太顯眼了,但它畢竟還算重武器,產量也不是說特別大;而輕機槍當時的生產量很大,補充也就相對快捷容易得多。
所以很多國民黨軍的重機槍沒那么好補充,但輕機槍卻能維持比較高的裝備水平。
當然沒有任何一支部隊會覺得自己的武器太多,當時第34集團軍司令李文在上報要求槍械補充時,竟然是按照美械甲種軍的編制申請的。
這套編制下每個步兵營的重機槍是8挺,而因為炮兵營等單位普遍配輕機槍,所以輕機槍的全軍配額達到了1068挺。
這樣的話它反倒還要求補充71挺重機槍、203挺輕機槍。
不過第16軍本來就不是美械軍,用美械標準來申請裝備補充,那自然是沒有下文的;畢竟到了1947年秋的時間節點,國民黨軍戰損的部隊太多了,像第16軍這種基本滿編的單位,再多給些武器也沒多大富余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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